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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西安市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修訂稿)》的要求,結合西咸新區機構改革部門職能調整實際,為了做好與《陜西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西安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銜接,切實增強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不斷提高突發事件的應對能力,西咸新區對《西咸新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以下簡稱《總案》)組織了修訂,5月21日,主任辦公會議審議通過了該《總案》,5月30日印發執行。
一、《總案》修訂的目的和依據
為了提高西咸新區防范化解風險能力,有效應對各類突發事件,最大限度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財產安全,保持社會和諧穩定和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陜西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西安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西安市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修訂稿)《西咸新區及各新城職能和機構優化調整實施方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在進行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基礎上,結合新區實際,對《總案》就行了修訂。
二、本次《總案》修訂的主要內容
(一)對預案體系進行了調整。修訂后的《總案》對各類應急預案的制定主體進行了明確。新區專項應急預案為35個,其中,自然災害類應急預案9個、事故災難類應急預案20個、公共衛生事件類應急預案4個、社會安全事件類應急預案2個,建立了符合西咸新區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實際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
(二)對應急組織指揮體系進行了重新規范。充分吸收近年來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的經驗,建立了符合西咸新區實際、快速高效處置的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明確西咸新區管委會是新區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的行政領導機關,在新區黨工委統一領導下,全面組織、協調、指揮西咸新區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專項指揮機構是專項突發事件應對的專項工作機構,現場指揮部在專項指揮部領導下實行指揮長負責制,主要負責突發事件現場的組織、指揮、協調與處置工作。
(三)增加了風險防控內容。《總案》從建立健全風險調查評估制度、風險防控機制、風險信息公開共享機制和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四個方面對突發事件風險防控工作進行了明確。
(四)對預警實施動態管理。《總案》明確要求要根據事態發展,適時調整預警級別、更新預警信息內容,并及時通報預警信息調整變化情況。
(五)對響應分級進行了重新劃分。《總案》將響應級別調整為三個響應級別,簡化了響應級別設置,增強了預案的操作性。
(六)對信息報告提出了新的要求。明確專業機構、公安機關、衛生醫療機構、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應及時向屬地政府及相關部門報告突發事件信息,明確突發事件信息報告按照首報、續報和終報的程序組織報送。
(七)對其它內容進行了精簡和優化。《總案》對信息發布與輿論引導、恢復重建、應急保障、預案管理等內容進行了重新規范,并提出了新形勢下應急管理與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的新要求。
三、本次修訂解決的主要問題
(一)加強了黨工委管委會對突發事件的領導。應急預案是應對突發事件的行動方案和依據,黨工委管委會及領導干部是突發事件應對的主要組織者和實施者,新修訂的《總案》對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進行了重新梳理,新的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更利于突發事件應急指揮與處置的組織和協調。
(二)對西咸新區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具有較強的指導意義。《總案》覆蓋各區域、各行業、各單位,是新區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新區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的總綱,是統籌未來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的基本指導。
(三)對應急響應分級提供了基本遵循。新修訂的《總案》對應急響應分級進行了重新規定,明確了新區黨工委管委會、新區突發事件專項應急指揮、新區各部門在不同應急響應中所擔負的任務,使應急響應的組織與實施更加科學有序。
(四)為應急預案監督管理提供了指導。《總案》涵蓋了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等各個領域,從應急預案編制、宣傳與培訓、預案演練、預案備案、預案評估與修訂等方面進行了規范和明確,為各級、各部門組織實施應急預案管理提供了基本依據。
(五)建立健全預案管理工作機制。對在搶險救災、處置突發事件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不力,存在失職、瀆職行為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總案》是西咸新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西咸新區管委會組織防范應對突發事件的總體制度性安排。修訂后的總體預案,在信息報告和發布上更加嚴格規范,在響應銜接上更加順暢高效,在現場指揮協調上更加科學合理,在突發事件處置上更加明確具體,為下一步所有應急預案的編制和修訂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引領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