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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編制目的和依據
為進一步規范重大行政決策行為,提高行政決策質量,保障重大行政決策的科學性、民主性、合法性,根據《陜西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規定》《西安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工作實際,新區依法治區辦組織起草了《西咸新區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
二、主要考慮
(一)明確適用范圍和法定程序。《細則》適用于新區管委會、各新城管委會、各街鎮重大行政決策的作出和調整程序。各部門以及法律、法規授權行使行政管理職能的組織重大行政決策的作出和調整程序,參照本規定執行。規定重大行政決策應當遵循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原則,并將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作為法定程序。
(二)堅持黨對重大行政決策的領導。《細則》規定年度重大行政決策目錄清單需報黨工委審議通過后再向社會公布,重大行政決策出臺前應按照規定向同級黨工委請示報告,提請黨工委審議通過后公布實施;在重大行政決策實施過程中,因實際情況需作出重大調整或停止執行的,向黨工委報告并作出說明。
(三)細化各相關單位職責。《細則》在西安市《規定》的基礎上,增加了相關部門在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制定、執行過程中的具體職責分工,重點從制定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清單、動態管理、承辦、審核、監督等環節細化職責分工。
(四)明確制定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清單。在西安市《規定》的基礎上,明確由新區黨政辦公室按照決策事項范圍,會同新區黨群工作部、發改局、財政局等部門,結合新區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制定年度重大行政決策目錄清單,經主任辦公會議審議確定,并按照新區經濟社會發展實際進行動態調整。
(五)強化公眾參與程序規定。在公眾參與環節,《細則》規定除采取座談會、聽證會、實地走訪、書面征求意見、問卷調查、民意調查等常規方式外,進一步明確除依法不予公開的決策事項外,決策承辦單位應當通過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便于社會公眾知曉的途徑廣泛向社會征求意見,提高公眾參與度。涉及特定群體利益的,應當充分聽取相關群體的意見,對企業權利義務有重大影響的,需征求有代表性的企業和協會、商會的意見。
(六)注重風險評估和發揮法律顧問、公職律師的作用。《細則》規定,重大行政決策的實施可能對社會穩定、公共安全、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不利影響或者容易引發網絡輿情的,應進行風險評估。風險評估主體是決策承辦單位或者委托的專業機構、社會組織等第三方。在合法性審查程序中,《細則》明確決策承辦單位在對決策草案進行合法性初審時,應征求本單位法律顧問、公職律師意見,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公職律師的作用,保證重大行政決策的合法性。
三、主要內容
《細則》由總則、決策啟動、決策程序、決策執行和調整、法律責任以及附則六部分共69條構成。
第一部分為重大行政決策的總體規定。主要包括:重大行政決策的原則、適用主體、事項范圍、法定程序、監督層級、考核評價決策依據等內容。
第二部分為重大行政決策啟動相關內容。明確決策機關決定啟動決策程序的三種情形,確定由決策承辦部門具體負責重大行政決策草案的擬訂及履行相關決策程序等工作。
第三部分為重大行政決策的法定程序。對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和決策公布五個程序作出了具體規定。
第四部分為重大行政決策的執行和調整。提出決策機關負責對決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決策機關組織決策后評估的三種情形以及決策后評估的六個方面內容。
第五部分為重大行政決策的法律責任。對決策機關違反本《細則》、決策承辦單位未按照本規定履行決策程序或者履行決策程序時失職瀆職、承擔論證評估工作的專家和專業機構違反職業道德的法律責任作出了具體規定。
第六部分為附則。《細則》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細則》的出臺,進一步規范了新區重大行政決策行為,保障了重大行政決策的科學性、民主性、合法性,是深入推進依法行政,確保各項工作在法治軌道上運行的重大舉措。
解讀部門:黨群工作部 聯系電話:33186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