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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咸新區絲路經濟帶能源金融貿易區管理辦公室:
你單位《關于西咸新區灃東路學校項目用地預審函》(能源金貿函〔2020〕400號)已收悉。經審查,現復函如下:
一、該項目用地擬選址位于絲路經濟帶能源金融貿易區,世紀三路以南、西寶高速以北、灃鎬東路以西、灃鎬大道以東區域,擬用地屬允許建設區,符合國家供地政策,原則同意通過用地預審。
二、該項目擬用地總面積6.0433公頃,土地利用現狀為農用地4.4277公頃(耕地0.5956公頃),建設用地1.6156公頃。
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相關規定和國土資源部《關于強化管控落實最嚴格耕地保護制度的通知》(國土資發〔2014〕18號)精神,建設項目盡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確需占用的,必須占優補優、占水澆地補水澆地、占水田補水田。要對項目占用耕地情況組織實地踏勘,運用農用地質量分等定級成果,對占用耕地與補充耕地質量作出評價,達到占補耕地數量相等、質量相當的要求,并做好補充耕地備案工作,要足額落實耕地開墾費并列入項目概算中。在用地報批前,通過采取有力措施,達到耕地先補后占、占優補優、占補平衡。
四、項目所在地絲路經濟帶能源金融貿易區管理辦公室會同灃東新城管委會要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文件的規定,認真做好征地補償安置工作,足額安排補償安置資金并納入工程項目預算,合理確定被征地農民安置途徑,明確就業、住房、社會保障等措施,保證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切實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
五、該項目必須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盡快辦理建設用地報批手續。未取得建設用地批準手續不得開工建設。
六、依據《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管理辦法》的規定,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文件從下發之日起有效期為三年。
陜西省西咸新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