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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辦事指南
一、補貼對象
灃東新城戶籍的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的,在公共檔案托管機構繳納社會保險后,可申請社保補貼。(就業困難人員是指申請補貼之前進行過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的人員)
二、補貼標準
就業困難人員補貼標準:
養老保險300元/月,醫療保險200元/月。
三、補貼期限
就業困難人員補貼期限:首次申請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可以延長至退休,其他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對2021年享受補貼期滿仍未實現穩定就業的人員,可在2022年申請補貼延期一年。
四、辦理時間、地點、所需資料和辦理流程
(一)辦理時間、地點:灃東新城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辦理即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工作日)內,在街辦政務窗口申請辦理,逾期不予受理。
(二)所需資料
1、就業困難人員需提供申報資料
(1)身份證、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復印件(1份);
(2)《西咸新區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申請表》(2份);
(3)《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本人秦農銀行卡復印件(1份);
(5)一寸免冠照片(2張)。
(三)申報流程:
1.表格領取
申請人到各街辦或社區領取補貼申請表,并按要求如實填寫個人信息。
2.資格認定及年審
凡首次申請社保補貼的人員須先進行就業困難人員認定,并在本人的《就業失業登記證》“就業援助信息”上打印清楚困難認定信息(若未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將無法享受社保補貼,申報材料不予受理)。
申請補貼年度以前辦理的《就業失業登記證》需按時在發證機構辦理年審。
3.街辦審核蓋章
申請人需持補貼申請表、《就業失業登記證》及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等材料到戶籍所屬街辦勞動保障事務所審核蓋章,并留存資料。
4.公示和領取
按照要求,申請社保補貼的人員信息,通過網站予以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待公示無異議后發放社保補貼。補貼直接打入申請人所提供的銀行卡賬戶。
五、補貼的終止
(一)有以下情形不得申請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保補貼
1.經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已被用人單位錄用,已在用人單位全日制就業或由企業繳納社會保險的;
2.已達法定退休年齡(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0周歲);
3.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股東、監事、董事等企業主要職務的;
4.個人有其他經營性、營業性收入的,包含房屋出租、門面出租、入股經營、車輛營運;
5.入學、服兵役、移居境外、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被勞動教養的;
6.個人提供虛假信息資料的。
(二)已經申領社保補貼的人員有以下情況之一的,停止發放補貼
1.被用人單位招用;
2.未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3.享受社保補貼期限已滿;
4.已按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并領取養老金;
5.提供虛假信息資料;
6.其他違法違規行為。
六、注意事項
(一)補貼期限按月計算,按年發放。
(二)個人在享受補貼期間將社保關系由灃東新城人才服務中心轉出至單位參保的,如再次轉入我中心,則不能再次享受。
(三)申請人提供虛假資料領取補貼或在申報過程中存在違法違紀行為的,依照相關法律規定處理,追回所領取補貼資金,取消其申報補貼資格,并向社會公布其不守信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