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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縣、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局職業能力建設處、失業保險處,市就業服務中心:
按照司法部《關于進一步做好證明事項清理相關工作的通知》(司明電〔2019〕44號)、省司法廳《關于公布證明事項取消目錄的通知》(陜司函〔2020〕12號)和市司法局《關于公布證明事項取消目錄的通知》(市司發〔2020〕9號)要求,本批涉及人社部門取消的證明事項共6項。為持續開展減證便民行動,請各區縣、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和市局有關處室、事業單位及時取消以下6項證明事項,并將取消證明事項目錄于1月31日前,在各自有關網站上進行公布。《設區市政府規章、規范性文件設定的證明事項取消目錄(人社部門)》見附件。
附件:設區市政府規章、規范性文件設定的證明事項取消目錄
西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