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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西咸新區應急管理局關于印發《西咸新區應急管理系統安全生產督查檢查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
陜西咸應急發〔2020〕13號
各新城應急管理局,西咸集團(園辦)應急管理部門,新區應急管理局各業務部,執法支隊:
為深入貫徹新區安全生產緊急會議精神,新區應急管理局對原《西咸新區安監系統安全生產督查檢查工作辦法(試行)》進行了修訂,形成了《西咸新區應急管理系統安全生產督查檢查工作實施辦法》,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抓好工作落實。
陜西省西咸新區應急管理局
2020年3月10日
西咸新區應急管理系統安全生產督查檢查工作實施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新區安全生產工作,強化安全生產督查檢查,促進安全督查檢查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常態化,及時發現和解決新區安全生產工作存在的問題,嚴肅查處各類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消除事故隱患,根據《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規定》《西咸新區貫徹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實施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新區應急管理系統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安全生產督查檢查是為了切實發揮應急管理部門綜合監管職責職能,督促督導各新城、西咸集團(園辦)以及新區級行業監管部門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新區黨工委管委會安全生產工作決策部署,不斷壓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指導和發現并糾正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排查和消除各類事故隱患,不斷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減少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西咸新區應急管理局班子成員及全體干部;各新城應急管理局班子成員及全體干部;西咸集團(園辦)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部門領導及全體干部;各鎮街應急科全體工作人員;各村(社區)及重點企業安全生產監管網格員。
第四條 安全生產督查檢查時間要求。以半天為督查檢查時間統計基數。在工作日內,新區應急管理局主要負責同志督查檢查時間每周不少于30%、分管負責同志不少于40%、業務同志不少于50%(即新區應急管理局主要負責同志每周不少于3個半天,分管負責同志不少于4個半天,業務同志不少于5個半天進行督查檢查,各新城以此類推);新城應急管理局主要負責同志督查檢查時間每周不少于40%、分管負責同志不少于50%、業務同志不少于60%;鎮街應急科工作人員督查檢查時間每周不少于70%;村(社區)及重點企業安全生產監管網格員全周進行動態巡查。西咸集團(園辦)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部門參考抓好落實。
第五條安全生產督查檢查的范圍。新區、新城應急管理局負責直接監督管理的有關生產經營單位,根據需要綜合監管其它行業部門和生產經營單位;各鎮街應急科對轄區內生產經營單位全覆蓋;村(社區)及重點企業安全生產監管網格員對負責的安全生產網格內涵蓋的生產經營單位和重點企業。
第六條督查檢查內容:
督查檢查主要圍繞工作檢查和執法檢查開展:
工作檢查是指上級部門對下級部門安全生產工作開展情況的檢查、調研、巡查和考核,以及對同級行業部門的綜合監管和督導工作,主要包括:
(一)各新城、西咸集團(園辦)以及新區各行業部門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
(二)各新城、西咸集團(園辦)以及新區各行業部門貫徹落實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新區黨工委管委會安全生產工作決策部署和開展情況;
(三)各新城、西咸集團(園辦)以及新區各行業部門對新區安委辦掛牌督辦以及重點工作任務進展情況;
(四)各新城、西咸集團(園辦)以及新區各行業部門安全生產職責落實情況;
(五)各新城、西咸集團(園辦)以及新區各行業部門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職責履行情況;
(六)新城、鎮街應急管理系統運行情況;
(七)安全生產行業發展規劃及重點領域發展計劃執行情況。
執法檢查是指依據《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標準和規范的要求,發揮綜合監管職能對生產經營單位開展的執法檢查活動。主要按照《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暫行規定》第八條規定的重點監督檢查內容,并結合新區實際,制定了以下十八條主要檢查事項,對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全面檢查,或根據生產經營單位的實際情況選擇部分項進行執法檢查。
(一)依法取得有關安全生產行政許可的情況;
(二)建立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作業規程的情況;
(三)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以及其他安全生產投入的情況;
(四)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情況;
(五)從業人員受到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取得有關安全資格證書的情況;
(六)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以及按規定辦理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的情況;
(七)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的情況;
(八)對安全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定期檢測的情況;
(九)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定期檢測、評估、監控和制定應急預案的情況;
(十)教育和督促從業人員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的情況;
(十一)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正確佩戴和使用的情況;
(十二)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的,與對方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的情況;
(十三)對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實行統一協調、管理的情況;
(十四)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排查治理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情況;
(十五)制定、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及有關應急預案備案的情況;
(十六)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兼職救援隊伍、簽訂應急救援協議,以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的配備、維護、保養的情況;
(十七)按照規定報告生產安全事故的情況;
(十八)雙重預防機制和標準化建設推進情況;
(十九)依法應當監督檢查的其他情況。
第七條 督查檢查采取以下形式:
(一)聽取匯報,調閱案卷和其他資料;
(二)進入生產作業現場,發現和糾正違法行為;
(三)開展明察暗訪活動;
(四)組織安全生產約談;
(五)組織安全生產巡查和考核工作;
(六)陪同上級領導開展的檢查調研活動;
(七)應急管理視頻調度工作;
(八)新區管委會、新區安委辦組織開展的專項督查工作;
(九)在職權范圍內采取的其他方式。
第八條 在督查檢查中發現問題,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能立即整改的,責令立即整改;
(二)不能立即整改的,責令限期改正;
(三)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的行為、種類、幅度和程序,按照管轄權限,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生產經營單位及有關人員的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四)按照分類分級監管原則和行業部門安全生產監管職責,進行隱患交辦和督辦;
(五)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不到位,執行安全生產法律不嚴格,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新區黨工委管委會安全生產決策不到位等傾向性問題形成工作報告報新區黨工委管委會處理,并納入安全生產目標考核。
第九條建立工作臺賬。督查檢查工作結束后,要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及時記錄、歸納整理、分析研究,形成督查檢查工作臺賬(見附件)。
第十條定期組織通報。各新城應急管理局、西咸集團(園辦)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部門每月將督查檢查臺賬報新區應急管理局安全基礎部;新區應急管理局每季度對應急管理系統督查檢查情況進行量化評比,總結經驗,表揚先進;指出問題,鞭策后進。
第十一條 運用信息手段。新區應急管理局要結合督查檢查工作實際,開發數字化應急管理系統督查檢查平臺或運用社區綜合治理網格化系統,實現督查檢查動態管理,提升工作效能。
第十二條嚴格督查檢查紀律。開展督查檢查要輕車簡從,盡量減少隨員,遵守中央八項規定以及新區管委會有關規定?
第十三條各新城應急管理局、西咸集團(園辦)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部門可結合工作實際,制定督查檢查辦法。
第十四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原《西咸新區安監系統安全生產督查檢查工作辦法(試行)》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