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次數:次
西咸新區高耗能高排放行業退出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陜西省鐵腕治霾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方案(2018-2020年)(修訂版)》,組織實施西咸新區高耗能高排放行業企業退出工作,加快新區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或關閉退出,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全民共治,源頭防治,大力推進高耗能、高排放工業企業搬遷改造及關閉退出,重點壓減水泥(不含粉磨站)、石油化工、煤化工、防水材料(不含以天然氣為燃料)、陶瓷(不含以天然氣為燃料)、保溫材料(不含以天然氣為燃料)等行業企業產能,促進新區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二、工作任務
(一)優化產業結構。以壓減新區高耗能高排放行業產能為目標,推進產業結構轉型升級,嚴禁新增焦化、水泥、鑄造、鋼鐵、電解鋁、平板玻璃、石油化工、煤化工、防水材料、陶瓷、保溫材料產能,鼓勵高耗能高排放企業(明確規定禁止改建的除外)進行技術改造升級。
(二)產能置換。各新城轄區內改建水泥、鑄造、電解鋁、平板玻璃、防水材料、陶瓷、保溫材料項目備案前,必須按照減量置換的原則制定并公告產能置換方案,嚴格執行國家的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
(三)淘汰落后產能。加大落后產能淘汰和過剩產能壓減力度,對屬于國務院《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41號)要求及《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中淘汰類的產能,嚴格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等16部委《關于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的指導意見》(工信部聯產業〔2017〕30號)要求,立即關停淘汰落后產能。淘汰相關工藝技術裝備,拆除相應主體設備,具備拆除條件的應立即拆除,暫不具備拆除條件的,應立即斷水、斷電,拆除核心部件,封存主體設備,企業承諾不再恢復生產,并限時拆除。
三、工作要求
(一)各新城、相關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堅決擔負起我區生態文明建設的政治責任,認真履行鐵腕治霾打贏藍天保衛戰工作職責,加強對高耗能高排放行業企業退出工作的組織領導。
(二)各新城制定本轄區2018年-2020年高耗能高排放行業企業退出工作實施方案和壓減產能計劃,按照市工信委《關于做好2018年高耗能、高排放工業企業整治有關工作的通知》(市工信發〔2018〕111號)文件中反饋的企業名單,提前做好涉及企業的政策宣講和解釋說明工作,爭取企業理解配合,為后續整治工作奠定基礎。
(三)各新城對照國務院《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41號)要求及《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中淘汰類的產能,對轄區內的落后產能進行再摸排,對發現的屬于淘汰范圍的產能,立即依法依規開展淘汰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落實主體責任。各新城管委會作為本轄區高耗能、高排放工業企業搬遷(關停)工作的責任主體,切實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將任務分解落實到企業,明確各項任務清單、路線圖、時間表以及責任單位。新區各相關部門要嚴格按照職責分工,組織制定本單位計劃,同時指導各新城有關部門落實方案各項任務要求,通過部門聯動,強化工作合力,確保各項重點任務按期完成。
(二)強化政策和資金支持。各新城管委會要制定相關具體配套政策,加大本級大氣污染防治資金支持力度,積極協調財政資金優先保障高耗能、高排放企業搬遷(關停)工作。新區治霾辦要對全區高耗能、高排放企業搬遷(關停)項目的政策、資金支持力度情況督察檢查,對工作進度實行實時通報和階段考核,督促各新城嚴格按照規定標準、時限和要求落實任務。
(三)嚴格督察考核。各新城管委會要將高耗能、高排放企業搬遷(關停)工作作為本年度工作重點,成立相應領導機構,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層層分解任務,嚴格落實責任,強化監督檢查和考核問責。對底數不清、工作落實不到位、監管嚴重失職的責任人,依法依規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