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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西咸新區應急管理局
關于印發《西咸新區開展工貿企業煤氣安全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新城安監局:
為有效防范化解工貿企業煤氣環節重大安全風險,堅決遏制工貿企業煤氣事故多發勢頭,結合應急管理部辦公廳《關于開展鋼鐵企業煤氣安全專項治理的通知》(應急廳函〔2019〕264號)、陜西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印發陜西省開展鋼鐵企業煤氣安全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陜應急〔2019〕100號)和西安市應急
管理局《關于印發西安市開展鋼鐵企業煤氣安全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應急發〔2019〕38號)要求,結合新區工貿企業煤氣安全管理實際,新區應急管理局制定了《西咸新區開展工貿企業煤氣安全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現印發你們,請各新城結合轄區實際認真貫徹落實,切實防范和遏制工貿企業煤氣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
陜西省西咸新區應急管理局
2019年4月28日
西咸新區開展工貿企業煤氣安全專項治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批示和省市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企業全面負責、員工積極參與”的原則,在新區范圍內集中開展工貿企業煤氣安全專項治理,及時消除工貿企業煤氣安全隱患,強力推動安全生產責任和措施落實,堅決防范和遏制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治理范圍
所有涉及煤氣生產、儲存、使用的工貿企業。
三、治理重點
重點圍繞企業煤氣安全管理、煤氣設備設施、煤氣作業三個方面,全面排查治理以下突出問題:
(一)煤氣安全管理
1.新建、改建和大修后的煤氣設施是否存在未經檢查驗收合格,擅自投入運行。
2.煤氣設備設施的改造和施工,是否存在由不具備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進行;新型煤氣設備或附屬裝置是否經過安全條件論證。
3.生產、儲存、使用煤氣的企業是否建立煤氣防護站(組),是否配備必要的煤氣防護人員、煤氣檢測報警裝置及防護設施,是否按要求每年組織開展至少一次煤氣事故應急演練。
4.煤氣放散管理是否符合規定要求(剩余煤氣放散管應控制放散,其管口高度應高出周圍建筑物,一般距離地面不少于30m,山區可適當加高,所放散的煤氣應點燃,并有滅火設施)。
5.煤氣區域的值班室、操作室等人員較集中的地方,是否按規定設置固定式一氧化碳監測報警裝置。
6.煤氣管道是否采取消除靜電和防雷措施;
7.煤氣柜區域是否按規定設有隔離圍欄,安裝在線監控設備,企業是否安排專門人員進行值守。
8.企業對涉及煤氣生產、輸送、使用、儲存的設施等重點防火部位,是否按照有關規定采取有效、可靠的防火、防爆和防泄漏措施。
9.企業是否實施工作票(作業票)和操作票管理,嚴格履行內部審批手續,并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作業安全。
10.對具有爆炸危險環境的場所,是否按照《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GB3836)及《爆炸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GB50058)設置自動檢測報警和防滅火裝置。
(二)煤氣設備設施
1.煤氣柜建設是否存在在居民稠密區,未遠離大型建筑、倉庫、通信和交通樞紐等重要設施;柜頂是否設置防雷裝置。
2.煤氣區域是否按照標準規定的爆炸性危險環境區域劃分采用符合要求的防爆電氣設施。
3.生產、儲存、使用煤氣的企業在可能發生煤氣泄漏、聚集的場所,以及煤氣區域的值班室、操作室等人員較集中的地方,是否設置固定式煤氣檢測報警儀和安全警示標志;
4.煤氣分配主管上支管引接處,是否設置可靠的隔斷裝置;煤氣進入車間前的管道,是否按標準要求設置總管切斷閥或可靠的隔斷裝置;
5.煤氣水封和排水器的設置、水封高度、給(加)水裝置是否符合標準要求。
6.高爐、轉爐、加熱爐、煤氣柜、除塵器等設施的煤氣管道是否設置可靠的隔離裝置和吹掃設施。
(三)煤氣作業
1.煤氣點火作業程序是否符合標準要求。
2.涉及煤氣的有限空間作業,程序、氧含量、一氧化碳濃度等是否符合標準要求。
3.帶煤氣作業或在煤氣設備上動火是否制定作業方案和安全措施,是否取得煤氣防護站或安全主管部門的書面批準。
4.帶煤氣作業如帶煤氣抽堵盲板、帶煤氣接管、高爐換探料尺、操作插板等危險作業,是否在雷雨天進行;作業時是否有煤氣防護站人員在場監護;操作人員是否佩戴呼吸器或通風式防毒面具。
5.進入煤氣區域作業的人員,是否攜帶便攜式一氧化碳檢測報警儀,配備空氣呼吸器。
6.在鐵口和渣口前作業時,是否點燃煤氣,防止中毒。
7.是否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并定期檢測,保證正常運。
8.對現有工藝、設備進行更新或者改造的,是否違規降低其安全技術性能。
四、時間安排
此次專項治理工作從4月15日開始至11月30日結束,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4月30日前)各新城安監部門要按照新區應急管理局統一部署,全面分析評估本地區工貿企業煤氣安全生產管理現狀,針對新區工貿企業煤氣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研究制定切實有效的專項治理方案,進一步明確細化專項治理的范圍、重點、步驟、措施和要求,做好前期部署安排。
(二)企業自查階段(5月1日至7月31日)各有關工貿企業要按照此次專項治理的重點和《工貿行業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2017版)》(安監總管四〔2017〕129號)、陜西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印發陜西省開展鋼鐵企業煤氣安全專項
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陜應急〔2019〕100號)并結合陜西省西咸新區應急管理局《關于持續推進工貿行業有限空間作業粉塵防爆涉氨制冷金屬冶煉企業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陜西咸應急發〔2019〕1號)中相關整治內容,逐條逐項對本企業涉及煤氣事故易發重點場所、要害部位、關鍵環節進行全面深入、細致徹底的自查,對自查出的隱患、問題要制表列出清單,建立臺帳,及時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并對整改完成情況進行全面評估。各有關工貿企業要于2019年7月底前將本單位煤氣安全專項治理自查整改工作總結,按照新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西咸新區2019年工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管工作意見的通知》(陜西咸安委辦發〔2019〕29號)明確的監管主體原則,報當地直接監管的應急管理部門(安監部門)。
(三)督促整改階段(8月1日至9月25日)各新城安監部門要在轄區工貿企業自查整改的基礎上,及時督促指導工貿企業查漏補缺,徹底消除煤氣安全隱患,確保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到位。對檢查中發現的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要實施掛牌督辦,制定措施限時整治,并依法依規從嚴處罰、公開曝光。
(四)驗收總結階段(10月1日至11月25日)各新城安監部門要組織對本轄區工貿企業煤氣安全專項治理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驗收,及時總結經驗、查找不足、補齊短板,建立有關工貿企業煤氣安全管理長效機制,有效提升安全管理能力。新區應急管理局將成立督查組對各區縣、開發區專項治理開展情況進行抽查驗收。
五、工作要求
(一)思想重視,周密部署。各新城安監部門和新區有關工貿企業要把此次專項治理工作作為防范和遏制安全生產事故的有效手段和重要舉措,嚴格按照屬地監管、分級管控和監管主體的要求,及時成立組織,明確責任分工,細化工作措施,周密組織實施,全力推動治理工作有效開展。
(二)突出重點,全面治理。各新城安監部門要認真履行安全監管職責,強化監督檢查,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格按照此次專項治理的重點內容,從嚴從實從細排查治理各類隱患。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要依法出具相關執法文書,并安排專人負責跟蹤督辦,督促企業落實整改,切實做到閉環管理。對于情況復雜、整治難度大的隱患,要積極協調,研究整治措施,強化責任落實,防止出現盲區和漏洞。
(三)強化督導,從嚴問責。新區應急管理局將適時對各新城和有關工貿企業煤氣安全專項治理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各新城安監部門要對有關工貿企業和本區域專項治理工作開展情況,每有進行不少于1次督促檢查;各新城安監部門要對轄區內有關工貿企業專項治理工作進行全程跟蹤督導。在專項整治期間,對因思想不重視、治理工作不力、重大隱患久拖不改或發生亡人生產安全事故的各新城和有關企業將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監管主體、有關企業單位和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四)認真總結,鞏固成效。各新城安監部門要緊盯目標和問題導向,及時總結分析本責任區專項治理工作開展情況,找差距、補漏項,強化日常監管執法,固化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曝光通報專項治理工作開展不力的企業。對治理過程中存在的普遍性問題,要進行專題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解決對策,全力推動專項治理工作取得實效。
請各新城安監局于4月30日前將各自專項治理工作方案、7月20日前將工貿企業煤氣專項治理情況統計表、11月10日前將專項治理工作總結,分別按時報送新區應急管理局。
附件:西咸新區工貿企業煤氣專項治理情況統計表
西咸新區工貿企業煤氣專項治理情況統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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