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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新城管委會,新區各部門,西咸集團,園辦:
《西咸新區鼓勵中小工業企業產業園區建設運營的獎補政策》已經管委會2019年第1次主任辦公會審議通過,現予以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陜西省西咸新區開發建設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2019年1月28日
西咸新區鼓勵中小工業企業產業園區
建設運營的獎補政策
為加快西咸新區中小工業企業產業園區建設,引導轄區中小工業企業進駐入園,加快“騰籠換鳥”,形成集聚化、規模化、集約化的發展態勢,進一步提升新區工業經濟發展質量,結合新區實際,特制定本政策。
第一條 本政策所稱中小工業企業產業園區(以下簡稱“園區”),是指由新區統一規劃、符合新區土地利用規劃、四周邊界清晰、有明確的園區名稱和運營管理機構,原則上建筑面積不低于2萬平方米園區(孵化園)。所稱企業,是指符合規劃要求,依法依規辦理相關手續,工商、稅收和統計關系在西咸新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中小型工業企業和單位,不含更名、股改等形式變更的企業。本政策獎勵資金由新區與新城按財政體制分別承擔,與新區其他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復的原則享受。
第二條 對建設進度快、提升改造效果好、入園企業(項目)多、標準化廠房利用率高的園區,經評審后,優先保障下期供地。對現有工業用地,在符合規劃、不改變用途和符合法定程序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積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價款;對新增工業用地,廠房建筑面積高于容積率控制指標的部分,不再增收土地價款。
第三條 鼓勵西咸集團與各新城城投集團參與園區建設工作,并積極吸引社會力量參與園區建設。對于新建廠房的園區,建成驗收后根據企業入駐情況,按照建筑面積給予每平米15元、每個企業最高50萬元的運營補貼。
第四條 新建園區非生產性用房建筑面積要確保占總建筑面積的10%-20%,入駐企業20家以上,并提供基本生產生活配套服務和若干項企業公共服務。支持在園區內統一建立稅務、工商、質檢等事項辦理便捷服務網點,開辟“快捷服務通道”,設立自助服務終端,為企業辦理登記、納稅等業務提供智能化服務。對為園區內提供服務的專業機構,根據服務效益予以最高30萬元獎勵。
第五條 園區依法辦理消防安全、能評、環評、施工許可等手續,建成后實行聯合驗收。推行以園區為單位統一開展“區域能評”,符合條件的項目和企業可實行備案登記,不再單獨開展能評。鼓勵園區完善配套設施建設,建設環保、安全等設施設備,對使用干熱巖、天然氣、無煤工藝、超潔凈排放等環保設備的企業,按照年實際繳納費用的30%給予最高20萬元的補貼。
第六條 鼓勵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和配套企業入園集聚發展。支持創新型、科技型、成長型、“專精特新”中小微企業優先入園。列入新區“散亂污”提升改造的工業企業,其技術改造工作和搬遷入園工作可同步實施。
第七條 對于首年達規入庫的入園企業,可享受“兩免三減半”補貼,即前兩年租金全免、后三年租金減半。對首年主營業務收入500(含)-2000萬元的入園企業,給予前兩年廠房租額50%的補助,第3-5年給予年廠房租額30%的補助,年最高補助30萬元。
第八條 參照不低于西安市各開發區稅收留成水平的相應比例,對于入駐園區企業的稅收實行分級獎勵:年實繳稅收在100(含)-200萬元(不含)的,按稅收留成部分的10%予以獎勵;年實繳稅收在200(含)-300萬元(不含)的,按稅收留成部分的15%予以獎勵;年實繳稅收在300(含)-500萬元(不含)的,按稅收留成部分的20%予以獎勵;年實繳稅收在500萬元(含)以上的,按稅收留成部分的30%予以獎勵。
第九條 加大對區內中小工業企業進駐入園的扶持力度。發揮新區戰略新興產業發展基金作用,每年支持中小工業企業入園發展的資金比例不低于50%。積極探索“年審貸”、“稅收貸”、知識產權質押貸款、循環貸等金融產品,有效緩解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第十條 入園企業營業收入達到5000萬元以上,因提能擴產、改造升級等因素,自愿搬遷至新區其他產業園區時,按實際搬遷費用的30%,給予最高100萬元補貼。
第十一條 鼓勵引入第三方專業機構管理運營園區,新區每年對各園區的畝均效益、企業入駐率、納稅貢獻率等進行綜合排名,并給予最高100萬元的獎勵。對綜合評價排位末位或未達到其他約定條件的園區和已入園企業,及時予以整改或退出。
第十二條 本政策由西咸新區改革創新發展局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