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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西咸新區應急管理局關于落實“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工作的通知

陜西咸應急發〔2021〕16號


各新城應急管理局:

根據《關于印發西咸新區進一步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陜西咸發〔2021〕2號),決定在新區范圍內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有關工作,為確保涉及新區應急管理部門的1項實行告知承諾、6項優化審批服務改革事項各項要求落實到位,特制定以下具體落實要求,請參照執行。

附件:1.危險化學品經營(無儲存)許可證核發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書

2.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優化審批服務事項落實要求

3.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核發優化審批服務事項落實要求

4.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核發優化審批服務事項落實要求

5.新建、改建、擴建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包括使用長輸管道輸送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優化審批服務事項落實要求

6.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核發優化審批服務事項落實要求

7.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核發優化審批服務事項落實要求


陜西省西咸新區應急管理局

2021年10月22日      

附件1

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書

(危險化學品經營(無儲存)許可證核發)

符合條件的企業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企業不愿承諾或者無法承諾的,按照一般程序辦理。

一、基本信息

(一)企業

名稱(法人、非法人組織):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姓名:

注冊登記地址:

送達地址:

(二)代理人

姓名:

證件類型:證件編號:

聯系方式:通訊地址:

(三)行政許可實施機關

名稱:

聯系人姓名:

聯系方式:

二、行政機關告知

(一)行政許可事項名稱

名稱:危險化學品經營(無儲存)許可證核發

(二)行政許可事項設定依據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55號令) 第三條 國家對危險化學品經營實行許可制度。經營危險化學品的企業,應當依照本辦法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以下簡稱經營許可證)。未取得經營許可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危險化學品。

(三)準予許可條件、標準和技術要求

1.經營的危險化學品屬于《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

2.經營場所建筑物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

(四)應當提交的材料

下列材料應當與本告知承諾書(加蓋企業印章,一式兩份)一并提交:

申辦、延期(無儲存場所和設施)

1.申請經營許可證的文件及申請書;

2.延期換證,需提交原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正副本;

3.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目錄清單;

4.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相關合格證書(復制件)和其他從業人員培訓合格的證明材料;

5.經營場所產權證明文件或者租賃證明文件(復制件);

6.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企業性質營業執照或者企業名稱預先核準文件(復制件);

7.企業出具無儲存場所、無租賃儲存設施的情況說明;

8.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復制件)。

變更(無儲存場所和設施)

1.經營許可證變更申請書;

2.原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正副本;

3.變更企業名稱或法人,須提供變更后的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復制件);

4、變更后的主要負責人安全合格證書(復制件);

5.變更注冊地址,須提供新注冊地產權證明文件或租賃證明文件;

6.經營方式或經營許可范圍發生變化的,應當重新申請辦理經營許可證。

(五)承諾方式

£線上辦理;£線下辦理。

(六)承諾的效力

行政許可實施機關當場對企業提交的告知承諾書和相關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對符合要求的,當場作出行政許可決定;

對不符合要求的,在企業補正材料后,當場作出行政許可決定。

行政許可實施機關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后,當場或者2個工作日內向企業頒發行政許可證件。企業領取行政許可證件后即可開展相關經營。

(七)行政機關核查和監管權力

行業監管部門將按照企業信用狀況確定核查標準和方式(在線核查、現場核查、協助核查、免于核查)。

對于需要核查的,行業監管部門在企業領取行政許可證件1個月內對企業承諾真實性和承諾履行情況等進行核查。

(八)不實承諾的責任

發現企業存在未履行承諾或經查實為虛假承諾的,行政機關將按照有關規定,依法終止辦理、責令限期整改、撤銷行政決定或者予以行政處罰,并將有關失信行為信息記入企業信用檔案,對企業以后的同一行政審批申請,不再適用告知承諾的審批方式;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企業承擔相應的行政、民事、刑事責任。

三、企業承諾

企業現作出如下承諾:

(一)已經知曉行政機關告知的全部內容,愿意以告知承諾方式辦理;

(二)已符合行政機關告知的條件、標準和技術要求;

(三)已按照要求提交相關材料;

(四)愿意在經營活動中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規范,并接受監督和管理。

(五)愿意承擔不實承諾、違反承諾的法律責任;

(六)本告知承諾書中填寫的基本信息真實、準確;

(七)上述承諾是企業自愿、真實的意思表示。

企業(蓋章): 行政許可實施機關(蓋章):

日期: 日期:

(本承諾書一式兩份,行政許可實施機關與企業各執一份)

附件2

優化審批服務事項落實要求

一、改革方式

優化審批服務

二、行政許可事項名稱

名稱: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

三、主管部門

西咸新區應急管理局

四、審批部門

西咸新區應急管理局

行政許可事項設定依據

1.《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0號)第二條非煤礦礦山企業必須依照本實施辦法的規定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從事生產活動。

六、準予許可條件、標準和技術要求

1.非煤礦礦山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安全生產條件:


(一)建立健全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職能部門、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檢查制度、職業危害預防制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生產安全事故管理制度、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隱患整改制度、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等規章制度;制定作業安全規程和各工種操作規程;

(二)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產要求,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足額提取安全生產費用、繳納并專戶存儲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

(三)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四)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資格證書;

(五)特種作業人員經有關業務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六)其他從業人員依照規定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并經考試合格;

(七)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

(八)制定防治職業危害的具體措施,并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九)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依法進行安全評價,其安全設施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驗收合格;

(十)危險性較大的設備、設施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定期檢測檢驗;

(十一)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生產規模較小可以不建立事故應急救援組織的,應當指定兼職的應急救援人員,并與鄰近的礦山救護隊或者其他應急救援組織簽訂救護協議;

(十二)符合有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規定的其他條件。

七、具體改革舉措及主要理由

1.實現申請、審批全程網上辦理。

2.不再要求地質勘探單位提供地質勘查資質證書復印件,不再要求從事爆破作業的金屬非金屬礦山、地質勘查和采掘施工單位提供爆破作業單位許可證復印件。

八、應當提交的材料

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省屬及以下金屬非金屬礦山采礦許可證載明年開采規模小于75萬噸(含75萬噸)的金屬非金屬(含建筑裝飾石料)露天礦山、小于10萬噸(含10萬噸)的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小于8萬噸(含8萬噸)的金、銀礦金屬礦山:

(一)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書;

(二)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采礦許可證復印件;

(四)各種安全生產責任制復印件;

(五)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目錄清單;

(六)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文件復印件;

(七)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書復印件;

(八)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復印件;

(九)為從業人員繳納工傷保險費的證明材料;因特殊情況不能辦理工傷保險的,可以出具辦理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證明材料;

(十)涉及人身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開采特種設備和礦山井下特種設備由具備相應資質的檢測檢驗機構出具合格的檢測檢驗報告,并取得安全使用證或者安全標志;

(十一)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設立事故應急救援組織的文件或者與礦山救護隊、其他應急救援組織簽訂的救護協議;

(十二)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驗收合格的書面報告。

2.省屬及以下金屬非金屬礦山采掘施工生產經營單位:

(一)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書;

(二)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各種安全生產責任制復印件;

(四)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目錄清單;

(五)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文件復印件;

(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書復印件;

(七)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復印件;

(八)為從業人員繳納工傷保險費的證明材料;因特殊情況不能辦理工傷保險的,可以出具辦理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證明材料;

(九)涉及人身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開采特種設備和礦山井下特種設備由具備相應資質的檢測檢驗機構出具合格的檢測檢驗報告,并取得安全使用證或者安全標志;

(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設立事故應急救援組織的文件或者與礦山救護隊、其他應急救援組織簽訂的救護協議;

(十一)礦山工程施工相關資質證書復印件;

3.三等及以下尾礦庫:

(一)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書;

(二)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各種安全生產責任制復印件;

(四)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目錄清單;

(五)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文件復印件;

(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書復印件;

(七)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復印件;

(八)為從業人員繳納工傷保險費的證明材料;因特殊情況不能辦理工傷保險的,可以出具辦理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證明材料;

(九)涉及人身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開采特種設備和礦山井下特種設備由具備相應資質的檢測檢驗機構出具合格的檢測檢驗報告,并取得安全使用證或者安全標志;

(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設立事故應急救援組織的文件或者與礦山救護隊、其他應急救援組織簽訂的救護協議;

(十一)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驗收合格的書面報告。

4.省屬及以下從事陸上采油和石油天然氣工程技術服務生產經營單位:

(一)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書;

(二)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各種安全生產責任制復印件;

(四)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目錄清單;

(五)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文件復印件;

(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書復印件;

(七)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復印件;

(八)為從業人員繳納工傷保險費的證明材料;因特殊情況不能辦理工傷保險的,可以出具辦理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證明材料;

(九)涉及人身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開采特種設備和礦山井下特種設備由具備相應資質的檢測檢驗機構出具合格的檢測檢驗報告,并取得安全使用證或者安全標志;

(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設立事故應急救援組織的文件或者與礦山救護隊、其他應急救援組織簽訂的救護協議。

5.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

(一)延期申請書;

(二)安全生產許可證正本和副本;

(三)上述一至四類許可項目相應文件、資料;

(四)由具備相應資質的中介服務機構出具的《安全現狀評價報告》,采掘施工類除外;達到安全標準化等級的另行規定。

6.安全生產許可證變更:

(一)變更申請書;

(二)安全生產許可證正本和副本;

(三)變更后的工商營業執照、采礦許可證復印件及變更說明材料;

(四)變更主要負責人的還應當提交變更后的主要負責人的安全資格證書復印件。

注意:各復印件均需要加蓋公章。

九、辦理流程圖

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事項辦理流程圖

十、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措施

1.“雙告知”。工商登記時市場監管部門告知申請人應辦理的許可證;告知應急管理部門工商登記信息。(政務服務平臺上線運行后可通過平臺走告知程序;平臺上線運行前,紙質資料履行告知程序。)

2.“雙反饋”。反饋流程:應急管理部門反饋工商登記信息接收情況;反饋《許可證》辦結情況。

3.“雙跟蹤”。應急管理部門跟蹤許可證限時辦結情況;跟蹤企業“照后證前”經營行為。

4.“雙隨機”。應急管理部門確定綜合檢查事項清單,梳理市場主體名錄庫及執法人員名錄庫,按“一單兩庫”要求,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檢查人員實施檢查。

5.“雙評估”。應急管理部門聯合市場監管部門對市場主體進行風險評估和信用評估,基于評估結果調整信用等級和監管頻率。

(二)做好專項檢查

應急管理部門采用“雙隨機、一公開”原則,對危險化學品使用企業做好監管檢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隱患。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責成有關單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隱患。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將監督檢查情況書面記錄并簽名,存檔備查。明確每個企業單位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認真開展各類專項整治,確保非煤礦山領域安定有序。

(三)加強協同監管

各相關單位之間要實現信息實時傳遞和無障礙交換,加強信息互聯,留存工作痕跡。要探索綜合執法模式,健全聯合懲戒機制,形成“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

(四)強化市場主體信用監管

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嚴格實施《陜西省企業信用監督管理辦法》,按照守信企業一路綠燈、失信企業處處受限、違法企業代價高昂的原則,建立從市場主體準入到退出的全過程信用監管。應急管理部門要聯合市場監管部門加大對違法市場主體行政處罰和信用約束力度,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和“信用中國”網站公示市場主體登記注冊、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信息,引導市場主體充分認識信用狀況對自身發展的關鍵作用,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提高誠信自治水平。

(五)鼓勵社會監督

應急管理部門要充分發揮社會輿論的監督作用,健全公眾參與監督的激勵機制,形成消費者“用腳投票”的倒逼機制,創造條件鼓勵群眾積極舉報違法經營行為,充分利用新媒體等手段及時收集社會反映的問題。

附件3

優化審批服務事項落實要求

一、改革方式

優化審批服務

二、行政許可事項名稱

名稱: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核發

三、主管部門

西咸新區應急管理局

四、審批部門

西咸新區應急管理局

行政許可事項設定依據

1.《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實施辦法》(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57號)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列入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適用行業目錄、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生產并且達到危險化學品使用量的數量標準的化工企業(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除外,以下簡稱企業)。使用危險化學品作為燃料的企業不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企業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

六、準予許可條件、標準和技術要求

1.企業與重要場所、設施、區域的距離和總體布局應當符合下列要求,并確保安全:

(一)儲存危險化學品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儲存設施,與《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八類場所、設施、區域的距離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規定;

(二)總體布局符合《工業企業總平面設計規范》(GB50187)、《化工企業總圖運輸設計規范》(GB50489)、《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等相關標準的要求;石油化工企業還應當符合《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GB50160)的要求;

(三)新建企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當地縣級以上(含縣級)人民政府的規劃和布局。

2.企業的廠房、作業場所、儲存設施和安全設施、設備、工藝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新建、改建、擴建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化工建設項目(以下統稱建設項目)由具備國家規定資質的設計單位設計和施工單位建設;其中,涉及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公布的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的裝置,由具備石油化工醫藥行業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設計;

(二)不得采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和危及安全生產的工藝、設備;新開發的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化工生產的工藝(以下簡稱化工工藝),在小試、中試、工業化試驗的基礎上逐步放大到工業化生產;國內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藝,經過省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可靠性論證;

(三)涉及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公布的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的裝置裝設自動化控制系統;涉及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公布的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的大型化工裝置裝設緊急停車系統;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氣體化學品的作業場所裝設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質泄漏報警等安全設施;

(四)新建企業的生產區與非生產區分開設置,并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距離;

(五)新建企業的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之間及其建(構)筑物之間的距離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規定。

同一廠區內(生產或者儲存區域)的設備、設施及建(構)筑物的布置應當適用同一標準的規定。

3.企業應當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照國家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能夠滿足安全生產的需要。

4.企業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知識和管理能力,參加安全資格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取得安全合格證。

特種作業人員應當依照《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書。

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以外的其他從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安全教育培訓合格。

5.企業應當建立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保證每位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與職務、崗位相匹配。

6.企業根據化工工藝、裝置、設施等實際情況,至少應當制定、完善下列主要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一)安全生產例會等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二)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三)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四)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五)領導干部輪流現場帶班制度;

(六)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七)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八)重大危險源的評估和安全管理制度;

(九)變更管理制度;

(十)應急管理制度;

(十一)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

(十二)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制度;

(十三)工藝、設備、電氣儀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十四)動火、進入受限空間、吊裝、高處、盲板抽堵、臨時用電、動土、斷路、設備檢維修等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十五)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十六)職業健康相關管理制度;

(十七)勞動防護用品使用維護管理制度;

(十八)承包商管理制度;

(十九)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定期修訂制度。

7.企業應當根據工藝、技術、設備特點和原輔料的危險性等情況編制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8.企業應當依法委托具備國家規定資質條件的安全評價機構進行安全評價,并按照安全評價報告的意見對存在的安全生產問題進行整改。

9.企業應當有相應的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并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10.企業應當依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對本企業的生產、儲存和使用裝置、設施或者場所進行重大危險源辨識。

對于已經確定為重大危險源的,應當按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進行安全管理。

11.企業應當符合下列應急管理要求:

(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編制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并報送有關部門備案;

(二)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明確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設施,并按照規定定期進行應急預案演練。

儲存和使用氯氣、氨氣等對皮膚有強烈刺激的吸入性有毒有害氣體的企業,除符合本條第一款的規定外,還應當配備至少兩套以上全封閉防化服;構成重大危險源的,還應當設立氣體防護站(組)。

12.企業除符合本章規定的安全使用條件外,還應當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其他安全使用條件。

七、具體改革舉措及主要理由

1.實現申請、審批全程網上辦理。

2.將審批時限由45個工作日壓減至20個工作日。

八、應當提交的材料

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辦、延期

1.申請安全使用許可證的文件及申請書;

2.新建企業的選址布局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規劃和布局的證明材料復制件;

3.安全生產責任制文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清單;

4.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文件復制件;

5.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合格證和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復制件;

6.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備案證明文件;

7.由供貨單位提供的所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

8.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者工商核準文件復制件;

9.安全評價報告及其整改結果的報告;

10.新建企業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報告及專家組意見;

11.應急救援組織、應急救援人員,以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設施清單;

12.有重大危險源的提交重大危險源的備案證明文件。

(二)變更

1.變更申請書;

2.變更企業名稱或法人,須提供變更后的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復制件;

3.變更主要負責人的,還應當提供主要負責人的安全合格證復制件;

4.變更注冊地址的,應當提供新注冊地產權證明文件或租賃證明文件。

說明:

1.增加使用的危險化學品品種,且達到危險化學品使用量的數量標準規定的,應當在增加前提出變更申請,并提交專項安全驗收評價報告;

2.涉及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范圍的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應當在驗收合格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提出變更申請,并提交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報告等相關文件、資料。

3.改變工藝技術對企業的安全條件產生重大影響的,應當提出變更申請并提交專項安全驗收評價報告。

九、辦理流程圖

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事項辦理流程圖

十、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措施

(一)落實“5個雙”

1.“雙告知”。工商登記時市場監管部門告知申請人應辦理的許可證;告知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工商登記信息。(政務服務平臺上線運行后可通過平臺走告知程序;平臺上線運行前,紙質資料履行告知程序。)

2.“雙反饋”。反饋流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反饋工商登記信息接收情況;反饋《許可證》辦結情況。

3.“雙跟蹤”。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跟蹤許可證限時辦結情況;跟蹤企業“照后證前”經營行為。

4.“雙隨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確定綜合檢查事項清單,梳理市場主體名錄庫及執法人員名錄庫,按“一單兩庫”要求,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檢查人員實施檢查。

5.“雙評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聯合市場監管部門對市場主體進行風險評估和信用評估,基于評估結果調整信用等級和監管頻率。

(二)做好專項檢查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采用“雙隨機、一公開”原則,對危險化學品使用企業做好監管檢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隱患。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責成有關單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隱患。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將監督檢查情況書面記錄并簽名,存檔備查。明確每個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主體,認真開展各類專項整治,確保危險化學品經營領域安定有序。

(三)加強協同監管

各相關單位之間要實現信息實時傳遞和無障礙交換,加強信息互聯,留存工作痕跡。要探索綜合執法模式,健全聯合懲戒機制,形成“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

(四)強化市場主體信用監管

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嚴格實施《陜西省企業信用監督管理辦法》,按照守信企業一路綠燈、失信企業處處受限、違法企業代價高昂的原則,建立從市場主體準入到退出的全過程信用監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要聯合市場監管部門加大對違法市場主體行政處罰和信用約束力度,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和“信用中國”網站公示市場主體登記注冊、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信息,引導市場主體充分認識信用狀況對自身發展的關鍵作用,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提高誠信自治水平。

(五)鼓勵社會監督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要充分發揮社會輿論的監督作用,健全公眾參與監督的激勵機制,形成消費者“用腳投票”的倒逼機制,創造條件鼓勵群眾積極舉報違法經營行為,充分利用新媒體等手段及時收集社會反映的問題。

附件4

優化審批服務事項落實要求

一、改革方式

優化審批服務

二、行政許可事項名稱

名稱: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核發

三、主管部門

西咸新區應急管理局

四、審批部門

西咸新區應急管理局

五、行政許可事項設定依據

1.《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55號)第三條國家對危險化學品經營實行許可制度。經營危險化學品的企業,應當依照本辦法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以下簡稱經營許可證)。未取得經營許可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危險化學品。

六、準予許可條件、標準和技術要求

1.從事危險化學品經營的單位(以下統稱申請人)應當依法登記注冊為企業,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經營和儲存場所、設施、建筑物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GB50160)、《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GB50156)、《石油庫設計規范》(GB50074)等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規定。

(二)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備與本企業危險化學品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經專門的安全生產培訓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安全資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書;其他從業人員依照有關規定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專業技術培訓合格。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

(四)有符合國家規定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并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五)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條件。

前款規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是指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危險化學品購銷管理制度、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等內容)、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風險管理制度、應急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職業衛生管理制度等。

七、具體改革舉措及主要理由

1.實現申請、審批全程網上辦理。

2.將審批時限由30個工作日壓減至20個工作日。

八、應當提交的材料

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辦(有儲存場所和設施)

1.申請經營許可證的文件及申請書;

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的目錄清單;

3.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合格證和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復制件)以及其他從業人員培訓合格的證明材料;

4.單位注冊地和儲存場所產權證明文件或者租賃證明文件(復制件);

5.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企業性質營業執照或者企業名稱預先核準文件(復制件);

6.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復制件);

7.租賃儲存設施的,需要提交出租方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復制件);

8.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意見書和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意見書;

9.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報告及專家組意見;

10.構成重大危險源的,須提供重大危險源備案證明材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學歷證書、技術職稱證書或者危險物品安全類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證書(復制件)。

(二)延期換證(有儲存場所和設施)

1.申請經營許可證的文件及申請書;

2.原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正副本;

3.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的目錄清單;

4.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合格證和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證書(復制件)以及其他從業人員培訓合格的證明材料;

5.單位注冊地和儲存場所產權證明文件或者租賃證明文件(復制件);

6.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企業性質營業執照(復制件);

7.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復制件)

8.租賃儲存設施的,需要提交出租方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復制件);

9.有儲存設施改建、擴建的,需要提交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報告及專家組意見;

10.構成重大危險源的,須提供重大危險源備案證明材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學歷證書、技術職稱證書或者危險物品安全類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證書(復制件);

11.構成重大危險源的要提交安全評價報告。

(三)變更(有儲存場所和設施)

1.經營許可證變更申請書;

2.原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正副本;

3.變更企業名稱或法人,需提供變更后的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復制件);

4.變更后的主要負責人的安全合格證書(復制件);

5.變更注冊地址的產權證明文件或者租賃證明文件(復制件);

6.變更儲存場所、倉儲經營的企業異地重建、經營方式或經營許可范圍發生變化的,應當重新申請辦理經營許可證。

7.變更后的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及其監控措施的專項安全評價報告。

九、辦理流程圖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事項辦理流程圖

十、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措施

(一)落實“5個雙”

1.“雙告知”。工商登記時市場監管部門告知申請人應辦理的許可證;告知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工商登記信息。(政務服務平臺上線運行后可通過平臺走告知程序;平臺上線運行前,紙質資料履行告知程序。)

2.“雙反饋”。反饋流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反饋工商登記信息接收情況;反饋《許可證》辦結情況。

3.“雙跟蹤”。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跟蹤許可證限時辦結情況;跟蹤企業“照后證前”經營行為。

4.“雙隨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確定綜合檢查事項清單,梳理市場主體名錄庫及執法人員名錄庫,按“一單兩庫”要求,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檢查人員實施檢查。

5.“雙評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聯合市場監管部門對市場主體進行風險評估和信用評估,基于評估結果調整信用等級和監管頻率。

(二)做好專項檢查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采用“雙隨機、一公開”原則,對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做好監管檢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隱患。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責成有關單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隱患。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將監督檢查情況書面記錄并簽名,存檔備查。明確每個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主體,認真開展各類專項整治,確保危險化學品經營領域安定有序。

(三)加強協同監管

各相關單位之間要實現信息實時傳遞和無障礙交換,加強信息互聯,留存工作痕跡。要探索綜合執法模式,健全聯合懲戒機制,形成“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

(四)強化市場主體信用監管

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嚴格實施《陜西省企業信用監督管理辦法》,按照守信企業一路綠燈、失信企業處處受限、違法企業代價高昂的原則,建立從市場主體準入到退出的全過程信用監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要聯合市場監管部門加大對違法市場主體行政處罰和信用約束力度,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和“信用中國”網站公示市場主體登記注冊、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信息,引導市場主體充分認識信用狀況對自身發展的關鍵作用,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提高誠信自治水平。

(五)鼓勵社會監督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要充分發揮社會輿論的監督作用,健全公眾參與監督的激勵機制,形成消費者“用腳投票”的倒逼機制,創造條件鼓勵群眾積極舉報違法經營行為,充分利用新媒體等手段及時收集社會反映的問題。要大力依靠消費者協會等社會組織,及時了解監管領域的突出問題,有針對性地加強監督檢查。

附件5

優化審批服務事項落實要求

一、改革方式

優化審批服務

二、行政許可事項名稱

名稱:新建、改建、擴建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包括使用長輸管道輸送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

三、主管部門

西咸新區應急管理局

四、審批部門

西咸新區應急管理局

行政許可事項設定依據

1.《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5號)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建設項目安全審查,是指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建設項目的安全審查由建設單位申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根據本辦法分級負責實施。建設項目未經安全審查的,不得開工建設或者投入生產(使用)。

六、準予許可條件、標準和技術要求

1.建設單位應當在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階段,對下列安全條件進行論證,編制安全條件論證報告:


(一)建設項目是否符合國家和當地政府產業政策與布局。

(二)建設項目是否符合當地政府區域規劃。

(三)建設項目選址是否符合《工業企業總平面設計規范》(GB50187)、《化工企業總圖運輸設計規范》(GB50489)等相關標準;涉及危險化學品長輸管道的,是否符合《輸氣管道工程設計規范》(GB50251)、《石油天然氣工程設計防火規范》(GB50183)等相關標準。

(四)建設項目周邊重要場所、區域及居民分布情況,建設項目的設施分布和連續生產經營活動情況及其相互影響情況,安全防范措施是否科學、可行。

(五)當地自然條件對建設項目安全生產的影響和安全措施是否科學、可行。

(六)主要技術、工藝是否成熟可靠。

(七)依托原有生產、儲存條件的,其依托條件是否安全可靠。

2.建設單位應當在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階段,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對建設項目進行安全評價。

安全評價機構應當根據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對建設項目進行安全評價,出具建設項目安全評價報告。安全評價報告應當符合《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評價細則》的要求。

七、具體改革舉措及主要理由

1.實現申請、審批全程網上辦理。

2.將審批時限由30個工作日壓減至20個工作日。

八、應當提交的材料

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新建項目(不含加油站)選址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布局、規劃的專門用于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的區域內的證明文件;

2.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申請書及文件(初步設計前);

3.建設項目安全評價報告;

4.建設項目批準、核準或者備案文件和規劃相關文件(復制件);

5.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企業營業執照或者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復制件)。

九、辦理流程圖

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

事項辦理流程圖

十、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措施

(一)做好檢查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采用“雙隨機、一公開”原則,對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做好監管檢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隱患。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責成有關單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隱患。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將監督檢查情況書面記錄并簽名,存檔備查。明確每個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主體,認真開展檢查,確保危險化學品領域安定有序。

(二)加強協同監管

各相關單位之間要實現信息實時傳遞和無障礙交換,加強信息互聯,留存工作痕跡。要探索綜合執法模式,健全聯合懲戒機制,形成“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

(三)強化市場主體信用監管

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嚴格實施《陜西省企業信用監督管理辦法》,按照守信企業一路綠燈、失信企業處處受限、違法企業代價高昂的原則,建立從市場主體準入到退出的全過程信用監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要聯合市場監管部門加大對違法市場主體行政處罰和信用約束力度,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和“信用中國”網站公示市場主體登記注冊、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信息,引導市場主體充分認識信用狀況對自身發展的關鍵作用,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提高誠信自治水平。

附件6

優化審批服務事項落實要求

一、改革方式

優化審批服務

二、行政許可事項名稱

名稱: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核發

三、主管部門

各新城應急管理局

四、審批部門

各新城應急管理局

五、行政許可事項設定依據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55號)第十九條申請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的經營者,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供能夠證明符合本條例第十八條規定條件的有關材料。受理申請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對提交的有關材料和經營場所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核發《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對不符合條件的,應當說明理由。

六、準予許可條件、標準和技術要求

1.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者,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符合所在地縣級安全監管局制定的零售經營布點規劃;

(二)主要負責人經過安全培訓合格,銷售人員經過安全知識教育;

(三)春節期間零售點、城市長期零售點實行專店銷售。鄉村長期零售點在淡季實行專柜銷售時,安排專人銷售,專柜相對獨立,并與其他柜臺保持一定的距離,保證安全通道暢通;

(四)零售場所的面積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邊50米范圍內沒有其他煙花爆竹零售點,并與學校、幼兒園、醫院、集貿市場等人員密集場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設施等重點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離;

(五)零售場所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張貼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七、具體改革舉措及主要理由

1.實現申請、審批全程網上辦理。

2.將審批時限由20個工作日壓減至10個工作日。

八、應當提交的材料

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批發許可證申請書(一式三份);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者企業名稱工商預核準文件復制件;

3.安全生產責任制文件、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備案登記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的目錄清單;

4.主要負責人相關資格證書復制件;

5.零售點及其周圍安全條件說明;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文件、資料。

九、辦理流程圖

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事項辦理流程圖

十、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措施

(一)落實“5個雙”

1.“雙告知”。工商登記時市場監管部門告知申請人應辦理的許可證;告知行業主管部門工商登記信息。(政務服務平臺上線運行后可通過平臺走告知程序;平臺上線運行前,紙質資料履行告知程序。)

2.“雙反饋”。反饋流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反饋工商登記信息接收情況;反饋《許可證》辦結情況。

3.“雙跟蹤”。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跟蹤許可證限時辦結情況;跟蹤企業“照后證前”經營行為。

4.“雙隨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確定綜合檢查事項清單,梳理市場主體名錄庫及執法人員名錄庫,按“一單兩庫”要求,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檢查人員實施檢查。

5.“雙評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聯合市場監管部門對市場主體進行風險評估和信用評估,基于評估結果調整信用等級和監管頻率。

(二)做好監督檢查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采用“雙隨機、一公開”原則,對煙花爆竹經營(批發)企業做好監管檢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隱患。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責成有關單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隱患。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將監督檢查情況書面記錄并簽名,存檔備查。明確每個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主體,認真開展各類專項整治,確保煙花爆竹經營(批發)領域安定有序。

(三)處理投訴舉報

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在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報刊雜志等多渠道公示監管事項的投訴舉報電話、傳真、網絡郵箱、郵寄地址等信息,按法律規定受理、處理投訴舉報事項,并在法定時限內將處理結果反饋至投訴舉報人及上級轉辦單位。

加強協同監管

各相關單位之間要實現信息實時傳遞和無障礙交換,加強信息互聯,留存工作痕跡。要探索綜合執法模式,健全聯合懲戒機制,形成“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

(五)強化市場主體信用監管

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嚴格實施《陜西省企業信用監督管理辦法》,按照守信企業一路綠燈、失信企業處處受限、違法企業代價高昂的原則,建立從市場主體準入到退出的全過程信用監管。加大對違法市場主體行政處罰和信用約束力度,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和“信用中國”網站公示市場主體登記注冊、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信息,引導市場主體充分認識信用狀況對自身發展的關鍵作用,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提高誠信自治水平。

(六)鼓勵社會監督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要充分發揮社會輿論的監督作用,健全公眾參與監督的激勵機制,形成消費者“用腳投票”的倒逼機制,創造條件鼓勵群眾積極舉報違法經營行為,充分利用新媒體等手段及時收集社會反映的問題。要大力依靠消費者協會等社會組織,及時了解監管領域的突出問題,有針對性地加強監督檢查。

附件7

優化審批服務事項落實要求

一、改革方式

優化審批服務

二、行政許可事項名稱

名稱: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核發

三、主管部門

西咸新區應急管理局

四、審批部門

西咸新區應急管理局

行政許可事項設定依據

1.《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55號)第十九條申請從事煙花爆竹批發的企業,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其委托的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供能夠證明符合本條例第十七條規定條件的有關材料。受理申請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提交的有關材料和經營場所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核發《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對不符合條件的,應當說明理由。

六、準予許可條件、標準和技術要求

1.從事煙花爆竹批發的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企業法人條件;

(二)經營場所與周邊建筑、設施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

(三)有符合國家標準的經營場所和儲存倉庫;

(四)有保管員、倉庫守護員;

(五)依法進行了安全評價;

(六)有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組織和人員,并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七、具體改革舉措及主要理由

1.實現申請、審批全程網上辦理。

2.將審批時限由30個工作日壓減至15個工作日。

八、應當提交的材料

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批發許可證申請書(一式三份);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者企業名稱工商預核準文件復制件;

3.安全生產責任制文件、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備案登記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的目錄清單;

4.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生產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倉庫保管員、守護員的相關資格證書復制件;

5.具備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出具的庫區外部安全距離實測圖和庫區倉儲設施平面布置圖;

6.具備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出具的安全評價報告,安全評價報告至少包括《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總局65號令)第六條第三項、第四項、第八項、第九項和第七條規定條件的符合性評價內容;

7.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的證明材料及專家組意見;

8.從事黑火藥、引火線批發的企業自有專用運輸車輛以及駕駛員、押運員的相關資質(資格)證書復制件;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文件、資料。

九、辦理流程圖

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事項辦理流程圖

十、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措施

(一)落實“5個雙”

1.“雙告知”。工商登記時市場監管部門告知申請人應辦理的許可證;告知行業主管部門工商登記信息。(政務服務平臺上線運行后可通過平臺走告知程序;平臺上線運行前,紙質資料履行告知程序。)

2.“雙反饋”。反饋流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反饋工商登記信息接收情況;反饋《許可證》辦結情況。

3.“雙跟蹤”。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跟蹤許可證限時辦結情況;跟蹤企業“照后證前”經營行為。

4.“雙隨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確定綜合檢查事項清單,梳理市場主體名錄庫及執法人員名錄庫,按“一單兩庫”要求,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檢查人員實施檢查。

5.“雙評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聯合市場監管部門對市場主體進行風險評估和信用評估,基于評估結果調整信用等級和監管頻率。

(二)做好監督檢查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采用“雙隨機、一公開”原則,對煙花爆竹經營(批發)企業做好監管檢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隱患。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責成有關單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隱患。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將監督檢查情況書面記錄并簽名,存檔備查。明確每個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主體,認真開展各類專項整治,確保煙花爆竹經營(批發)領域安定有序。

(三)處理投訴舉報

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在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報刊雜志等多渠道公示監管事項的投訴舉報電話、傳真、網絡郵箱、郵寄地址等信息,按法律規定受理、處理投訴舉報事項,并在法定時限內將處理結果反饋至投訴舉報人及上級轉辦單位。

加強協同監管

各相關單位之間要實現信息實時傳遞和無障礙交換,加強信息互聯,留存工作痕跡。要探索綜合執法模式,健全聯合懲戒機制,形成“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

(五)強化市場主體信用監管

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嚴格實施《陜西省企業信用監督管理辦法》,按照守信企業一路綠燈、失信企業處處受限、違法企業代價高昂的原則,建立從市場主體準入到退出的全過程信用監管。加大對違法市場主體行政處罰和信用約束力度,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和“信用中國”網站公示市場主體登記注冊、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信息,引導市場主體充分認識信用狀況對自身發展的關鍵作用,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提高誠信自治水平。

(六)鼓勵社會監督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要充分發揮社會輿論的監督作用,健全公眾參與監督的激勵機制,形成消費者“用腳投票”的倒逼機制,創造條件鼓勵群眾積極舉報違法經營行為,充分利用新媒體等手段及時收集社會反映的問題。要大力依靠消費者協會等社會組織,及時了解監管領域的突出問題,有針對性地加強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