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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咸安委會發〔2022〕4號
各新城安委會,新區安委會各成員單位,西咸集團,園辦,各鎮(街道)政府(辦事處):
現將《西咸新區安全生產委員會及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工作規則》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陜西省西咸新區安全生產委員會
2022年4月1日
西咸新區安全生產委員會及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工作規則
總則
第一條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總要求,持續完善西咸新區安全生產組織領導體系,規范新區安委會工作運行,提升新區安全生產工作專業性、實效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和《陜西省安全生產和災害防治責任體系建設指南(試行)》及《西咸新區貫徹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實施辦法》《西咸新區黨工委、管委會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清單》《西咸新區黨工委、管委會有關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職責規定》等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結合新區實際,制定西咸新區安全生產委員會及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工作規則。
第二條 西咸新區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新區安委會”)是西咸新區黨工委、管委會安全生產工作的議事協調機構,不代替管委會組成人員和有關職能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其主要任務是:在新區黨工委、管委會領導和上級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指導下,研究、部署、指導、協調新區安全生產工作,提出新區安全生產工作的重大方針政策,統籌組織協調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三條 新區安委會實行主任負責制,安委會主任由新區管委會主任擔任,辦公室設在新區應急管理局,負責安委會日常工作。研究決定的事項應當符合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的規定和要求,符合新區安全生產工作實際。
第四條新區安委會組成及其辦公室組成、新區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以下簡稱“新區專業委員會”)組成及其辦公室組成以新區管委會《關于調整西咸新區安全生產委員會和成立十二個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的通知》為準。
第五條 組成人員變更
(一)新區安委會主任變更時,由新區管委會印發通知;新區安委會副主任及專業委員會主任變更時,經管委會主要領導同意,由安委會印發通知;新區安委會成員單位變更時,經管委會安全生產分管領導同意,由安委會印發通知;新區安委會成員單位變更其組成人員時,經新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新區安委辦”)同意后印發通知。
(二)新區專業委員會副主任、成員單位變更時,經專業委員會主任同意,由專業委員會印發通知;新區專業委員會成員單位變更其組成人員時,經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同意,由專業委員會辦公室印發通知。變更情況抄送新區安委辦。
工作職責
第六條新區安委會主要職責
(一)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新區黨工委、管委會關于安全生產的決策部署和領導同志指示批示精神,推動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落實和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
(二)分析新區安全生產形勢,研究提出新區安全生產工作中長期規劃,安排部署重點工作;
(三)協調解決新區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和跨新城、跨鎮街、跨部門的安全生產重大事項;
(四)研究提出年度安全生產責任目標、工作要點和任務分工;
(五)制定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考核細則,組織對各新城、新區有關部門、西咸集團、園辦和各鎮街安全生產工作考核,開展安全生產巡查、大檢查、綜合督查等工作,向新區管委會提出獎懲建議;
(六)貫徹落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加強應急管理工作,按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程序,組織協調較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七)督促指導各新城、新區有關部門、各鎮街嚴格監管執法,加強隱患治理,依法調查處理,嚴肅責任追究,落實整改措施;
(八)對發生較大及以上、連續發生亡人生產安全事故、生產安全事故性質嚴重、社會影響惡劣和安全生產工作不力的相關單位主要(或分管)負責人進行約談,對發生典型事故或安全生產存在突出問題的單位進行通報;
(九)完成新區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安全生產工作。
第七條 新區安委辦主要職責
(一)研究提出新區關于安全生產有關政策措施及協調處理安全生產重大問題的建議;
(二)協調督促新區有關部門在產業政策、科技發展、資金投入等涉及安全生產的相關工作;
(三)監督檢查、指導協調新區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新區專業委員會辦公室”)、新區有關部門(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
(四)牽頭組織對各新城、新區有關部門、西咸集團、園辦和各鎮街安全生產工作考核;
(五)承辦新區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的考核工作,起草分解市政府對西咸新區安全生產考核指標,定期通報新區安全生產考核指標執行情況;
(六)協調組織新區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對重大事故隱患和一般或產生較大影響的生產安全事故實施新區掛牌督辦,督促上級交辦問題隱患整改工作;
(七)指導協調配合新區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八)組織協調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九)負責新區生產安全事故信息接報和統計;
(十)定期分析和預測新區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安全生產相關信息;
(十一)協調新區安全生產聯合執法工作;
(十二)承辦新區安委會召開的會議和重要活動,督促新區安委會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
(十三)負責新區專業委員會辦公室、新區安委會成員單位的聯絡工作;
(十四)承辦新區安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八條新區專業委員會主要職責
結合機構改革、職能調整情況和實際工作需要,新區安委會下設道路交通,消防,城市管理,建設工程,危險化學品,教育體育,醫療衛生,文化旅游,特種設備,油氣長輸管線、成品油商貿和電力,工業,民爆物品,農林牧漁等13個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分類指導協調相關領域安全生產工作。各專業委員會在新區安委會領導下,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巡查考核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不代替有關職能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新區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主任分別由新區各分管領導擔任,各專業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新區管委會相關部門,負責專業委員會日常工作。
(一)組織本行業領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新區黨工委、管委會關于安全生產的決策部署和領導同志指示批示精神,落實新區安全生產委員會確定的各項重點任務;
(二)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結合實際完善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監管制度,建立健全工作運行機制,定期召開工作例會,分析安全生產形勢,研究解決安全生產突出問題;
(三)推動落實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完善責任制和責任清單;結合本領域工作實際,加大工作力度,落實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任務;
(四)針對本行業領域重點時段、重點轄區、重點企業和容易引發事故的關鍵環節、要害場所、核心部位,組織開展隱患排查治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切實遏制本行業領域較大以上事故發生;
(五)加強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指導和協調,將安全生產工作與經濟發展、行業領域管理工作同時安排部署、同時組織實施、同時檢查考核;
(六)貫徹落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加強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定期組織應急演練;按照《西咸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救援,依法開展事故調查處理、責任追究和問題整改工作;
(七)按照新區黨工委、管委會和新區安委會的統一部署,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綜合督查、專項檢查,加大監管執法力度,推動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
(八)加強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宣傳和教育工作,大力培育和弘揚優秀的安全與應急文化;
(九)承辦新區黨工委、管委會以及新區安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九條新區專業委員會辦公室主要職責
(一)按照專業委員會工作部署,協調各成員單位根據職責開展相關工作;
(二)組織成員單位研究提出解決專業委員會監管行業領域安全生產重大問題的對策措施及工作建議;
(三)收集專業委員會各成員單位的意見建議,協調解決各成員單位安全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
(四)協調成員單位間安全生產聯合檢查,督促相關成員單位落實重大事故隱患整改;
(五)承辦專業委員會召開的會議和重要活動,督促專業委員會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
(六)做好專業委員會安全生產情況匯總,分析安全生產形勢,提出意見建議,向專業委員會領導和新區安委辦報告工作情況;
(七)負責專業委員會成員單位的日常聯絡工作;
(八)承辦專業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工作制度
第十條新區安委會工作制度
(一)會議制度
1.新區安委會會議包括全體成員會議(以下簡稱“新區安委會全會”)、專題會議等。會議通常由新區安委會主任或副主任提出并主持,新區安委辦負責有關會務工作;
2.新區安委會全會一般由新區安委會主任、副主任和成員參加。根據會議議題的需要,可以邀請新城、西咸集團、園辦和鎮街有關負責人參加會議;
3.新區安委會全會原則上每季度召開1次;如有必要,經新區安委會主任或副主任批準,可臨時召開;
4.新區安委會全會主要研究決定以下事項:傳達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新區黨工委、管委會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決定等;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措施方案;研究安全生產中長期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和階段性工作安排;研究解決新區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協調解決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研究分析新區安全生產形勢,通報新區安全生產控制考核指標完成進度和新區安全生產工作情況;研究確定各新城、新區有關部門、西咸集團、園辦和各鎮街每年安全生產工作目標、任務、責任和考核獎懲,討論決定較大生產安全事故或有典型性的一般生產安全事故的處理意見;研究新區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的使用方向和范圍,決定資金使用的重大項目;研究其他安全生產工作重大問題;
5.新區安委會專題會議由新區安委辦組織召開,會議由新區安委辦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專題會議根據情況和需要召開。會議主要內容:研究某個行業領域安全生產重大問題、重要活動、重要會議和特殊時段的安全生產工作;商議大型安全生產宣傳活動、會議等方案;討論對存在重大安全生產隱患企業的處罰決定等。參加專題會議人員為該工作所涉及的相關部門、單位的負責人;
6.新區安委辦負責新區安委會會議的統籌工作,收集整理會議議題,制定年度會議計劃。會議議題原則上由新區安委辦或有關成員單位提出,由新區安委會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批準確定;
7.新區安委辦負責會議記錄并形成紀要,由新區安委會主任或副主任簽發,以審閱件報送新區黨工委、管委會領導,并印發各參會單位及有關部門。新區安委會研究決定的事項,由新區安委辦負責督促有關成員單位貫徹落實。
(二)督導檢查制度
1.根據工作需要,經新區安委會主任或副主任批準,開展安全生產綜合督查和專項督查工作。重點督促檢查各新城、新區相關部門、西咸集團、園辦和各鎮街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責任制落實情況等;
2.以新區管委會或新區安委會名義進行的新區安全生產大檢查每年至少開展2次,由新區安委辦組織,新區安委會成員和新區安委辦負責人帶隊,成員單位派人參加。專項督查由新區安委辦或新區安委會成員單位組織,有關成員單位派人參加。綜合督查或專項督查要形成專題報告;
3.對于新區安委會確定的重點工作任務,新區安委辦要負責督促落實。每季度收集有關責任單位工作總結,每半年通報重點工作任務落實情況;必要時開展檢查、督查,了解工作進展情況,總結分析存在的問題,提出工作措施。以工作任務的完成來確保安全生產控制考核指標的實現;
4.按照“動態分類排查、動態評審掛牌、動態整改銷號”工作機制,做好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監督檢查。每月匯總排查發現的重大隱患;對于不能及時整改完畢的,列為新區掛牌督辦的重大安全生產隱患,原則上以新區安委會名義掛牌督辦。必要時,提請新區管委會召開專題會議,督促落實重大隱患整改工作,新區安委辦負責跟蹤落實;
5.新區安委會負責對未認真履行職責導致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未及時治理排除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未按時完成重要安全生產工作任務的單位責任人進行問責談話;
6.在各類節日及其他重大活動等特定時期,新區安委辦應根據實際,對重點行業領域提出有針對性的工作要求,嚴防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三)信息通報制度
1.新區安委辦發布新區安全生產統計數據,每季度發布安全生產形勢分析報告,不定期通報生產安全事故情況和投訴舉報落實情況;
2.建立安全生產控制考核指標體系和指標完成進度通報制度。根據年初分解下達的新區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建設工程、道路交通、消防、工商貿、特種設備、校園安全、農業機械等各類安全生產控制考核指標,新區安委辦每季度通報控制考核指標進展情況;
3.新區安委會每季度向新區主任辦公會,每半年向新區黨工委會議報告安全生產工作情況,重要情況及時向新區管委會匯報;
4.新區安委會成員單位每年6月15日和12月10日前分別向新區安委會報告本單位安全生產半年和年度工作總結及下(半)年度安全生產工作安排;
5.新區安委辦負責編發《安全生產動態》簡報,通報新區安全生產形勢,傳達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新區黨工委、管委會有關領導對安全生產工作的指示、批示和要求,反映各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情況,交流工作經驗。
第十一條新區安委辦工作制度
(一)聯絡制度。新區專業委員會辦公室、新區安委會成員單位確定一名業務負責同志擔任新區安委會聯絡員,負責與新區安委辦的日常聯絡工作。
(二)會議制度。新區安委辦可根據安全生產工作需要,組織召開專業委員會辦公室或新區安委會聯絡員會議,會議由新區安委辦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全體或相關聯絡員參加。
(三)報告(通報)制度。新區安委辦每年向新區安委會報告年度工作總結和下年度工作安排,及時上報重要工作信息。每月向成員單位通報新區生產安全事故情況,對工作開展不力、行業(領域)事故多發、安全生產形勢嚴峻的專業委員會牽頭部門實施警示、約談和通報。
第十二條新區專業委員會工作制度
(一)會議制度。專業委員會全體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必要時專業委員會主任可召開有關成員參加的專題會議。每季度召開一次本行業領域形勢分析會,會議由專業委員會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召開,會議議題由專業委員會辦公室提出。
(二)檢查制度。專業委員會組織所監管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大檢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由專業委員會領導帶隊,相關成員單位參加。對本行業(領域)重點時段、重點區域、重點企業和容易引發事故的環節部位實施安全監督檢查,組織開展隱患排查和整治,切實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三)督辦制度。建立重大事項督查督導制度。對本行業(領域)內重大風險管控不力、重大隱患整改不力、重大危險源監控不力、重大事項推進不力、事故多發的單位實行約談、公開曝光;對發現的重大隱患和突出問題提請安委會或安委辦進行掛牌督辦。
(四)報告制度。每月20日前向新區安委辦報送本月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存在問題以及下月重點工作安排、工作措施。專業委員會成員單位每年向專業委員會報告履職情況、本單位安全生產年度工作總結和下年度工作安排。
第十三條新區專業委員會辦公室工作制度
(一)聯絡制度。專業委員會成員單位確定一名業務負責人擔任聯絡員,負責與專業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聯絡工作。
(二)會議制度。承辦專業委員會全體會議和專題會議;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組織召開專業委員會聯絡員會議,會議由專業委員會辦公室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全體或部分聯絡員參加。重大事項形成會議紀要,印發各成員單位落實,并抄送新區安委辦。專業委員會辦公室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召開聯絡員會議,會議由專業委員會辦公室主任主持,部署協調具體工作。
(三)督辦制度。專業委員會辦公室要督查指導相關成員單位和企業落實安全生產責任,開展隱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根據需要對成員單位落實新區安委會和專業委員會決策部署和任務完成情況進行督辦。
(四)報告(通報)制度。專業委員會辦公室每年12月20日前向專業委員會報告年度工作總結和下年度工作安排,每半年向成員單位通報專業委員會安全生產形勢;及時將專業委員會領導批示、重要會議、重要工作開展情況、成員單位貫徹落實新區安委會年度重要部署、階段性工作進展信息和工作落實過程中好的經驗和做法報新區安委辦。
公文處理
第十四條新區安委會公文處理要嚴格遵守公文處理有關規定,嚴格執行國家保密法律、法規,確保國家秘密的安全。堅持實事求是、精簡、高效的原則,做到及時、準確、安全。
第十五條以新區安委會名義行文,有行政文件、會議紀要、指令等幾種類型,發文代字分別為陜西咸安委會、陜西咸安委會紀要、陜西咸安委會指令;以新區安委辦名義行文,有行政文件、函件、會議紀要、督查意見書等幾種類型,發文代字分別為陜西咸安委辦、陜西咸安委辦函、陜西咸安委辦紀要、陜西咸安委辦督。
第十六條 新區安委會文件由新區安委會主任或受委托的副主任簽發;新區安委辦文件由新區安委辦主任或受委托的副主任簽發。
第十七條新區各專業委員會參考新區安委會行文。
第五章考核獎勵
第十八條按照《西咸新區安全生產考核辦法》要求,嚴格安全工作責任目標考核。
第十九條 根據新區安委會審查通過的新區安全生產年度工作要點,每年2月底前,新區安委辦組織制定新一年度各新城、西咸集團、園辦和各鎮街的《西咸新區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報經新區安委會全會審查同意后,由新區安委會主任或新區管委會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主任同各相關單位簽訂。
第二十條 按照年初簽訂的《西咸新區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由新區安委辦制訂年度安全生產考核細則,組織對各新城、西咸集團、園辦和各鎮街,以及新區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和單位實施年度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和任務完成情況綜合考核。被考核單位要及時開展年中自查和年底自評工作,形成自查、自評報告。
第二十一條安全生產綜合考核結果經新區管委會審定后,由新區安委會在新區范圍內予以公布。
第二十二條召開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對安全生產先進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工作規則由西咸新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本工作規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西咸新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議事規則》同時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