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園辦各部門、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園區各企事業單位:
《西咸新區絲路經濟帶能源金融貿易區管理辦公室砂石資源開挖利用管理辦法》(2022年修訂),已經能源金貿區砂石資源管理領導小組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西咸新區絲路經濟帶能源金融貿易區管理辦公室
2022年9月26日
西咸新區絲路經濟帶能源金融貿易區管理辦公室砂石資源開挖利用管理辦法(2022年修訂)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西咸新區絲路經濟帶能源金融貿易區(以下簡稱“能源金貿區”)砂石資源管理,規范礦產資源管理秩序,確保砂石資源的合理處置和有效利用,保護園區生態環境,提升園區營商環境,保障園區健康有序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結合園區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適用范圍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能源金貿區規劃范圍41.5平方公里,其中能源金貿片區27平方公里,四至范圍為上林街道管轄區域邊界;文教園片區14.5平方公里,東至灃河,西至灃渭大道、南至108國道,北至連霍高速。
本辦法所指項目及建設單位為園辦規劃范圍內所有項目及建設單位。砂石資源系地上、地下及河道范圍內可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等資源。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三條 為推進能源金貿區砂石資源管理工作順利開展,經研究成立能源金貿區砂石資源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根據工作需要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能源金貿區砂石資源開挖利用管理相關工作,重大事項提請園辦黨組、園辦主任辦公會研究。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資規工作部,辦公室主任由資規工作部負責人兼任,資規工作部負責砂石資源的日常處置和管理工作。
各成員和部門按照本辦法及領導小組安排部署,依據職能做好能源金貿區砂石資源管理工作。
第四章 機構職責
第四條 資規工作部負責能源金貿區規劃范圍內河道范圍外的砂石資源日常巡查和管理工作;負責對巡查發現的砂石資源進行認定;負責委托選定的第三方機構對集中堆放的砂石資源進行測量和評估;按照職能對非法采挖砂石資源的建設單位依法采取相關措施,并暫停辦理有關審批手續;負責對砂石資源堆放場地進行建設和管理;負責對砂石資源違法案件立案和查處,對構成刑事犯罪的案件,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條 開發建設部負責能源金貿區規劃范圍內河道范圍的砂石資源日常巡查及管理工作;負責對建設單位提供的施工圖及地勘報告等相關資料進行審核;負責對建設單位基礎開挖情況進行監管,嚴禁超開挖界線、超設計深度開挖砂石資源;負責對就地公開拍賣的項目是否超邊界和深度開挖出具認定意見。
第六條 綜合行政執法支隊負責能源金貿區砂石資源管理過程中運輸車輛監管,確保砂石資源運輸至指定堆放場地;負責配合成員單位做好砂石資源處置的日常巡查,巡查過程過發現建設單位在施工過程采挖砂石資源的行為,應立即報告資規工作部;負責協助砂石資源管理過程中發現的涉黑涉惡線索移交移送工作。
第七條 黨政辦公室負責能源金貿區砂石資源管理的紀檢監督、宣傳工作。
第八條 安全環保部(園辦安委辦、生態委辦)負責指導和督促各行業主管部門,在砂石資源管理中具體開展安全生產、治污減霾等工作。
第九條 財政金融部負責能源金貿區砂石資源管理工作經費保障、預算執行和內控審計等工作。
第五章 處置制度
第十條 項目建設單位在項目建設施工開挖中發現砂石資源必須履行申請審批手續,并暫停涉砂區域開挖施工。
第十一條 禁止任何個人及單位擅自采挖能源金貿區規劃范圍內的砂石資源,對所有建設單位在施工過程中發現的砂石資源均實行“申請審批、公開拍賣、依法處置”的全過程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 砂石資源審批制度。項目建設單位在施工中發現砂石資源應立即停工,主動向園辦資規工作部申請審批,并提供項目開挖范圍和面積、界線、深度等信息。資規工作部經實地核查確認,報領導小組批準后,啟動處置程序。未取得砂石資源處置審批手續,任何項目建設單位均不得進行施工。
第十三條 測量評估制度。集中堆放的砂石資源,資規工作部負責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測量和評估。
第十四條 公開拍賣制度。能源金貿區規劃范圍內的砂石資源均在陜西省西咸新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公開拍賣。項目建設單位開挖的砂石資源應集中堆放至指定砂石堆放場地或就地進行公開拍賣,拍賣工作由資規工作部負責委托選定的第三方拍賣機構依法進行。
第十五條 砂石資源競得單位或個人需將砂石資源運輸至園區范圍外,禁止在園區范圍內銷售、囤積、堆放,在運輸過程中嚴格遵守道路安全、治污減霾等法律法規和行業主管部門的規章制度與要求。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本辦法由西咸新區絲路經濟帶能源金融貿易區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2022年10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2020年6月16日園辦印發的《砂石資源開挖利用管理辦法(試行)》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