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次數:次
為進一步加強便民服務大廳工作人員的管理,著力調動和激勵便民大廳工作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特制定如下獎懲辦法:
一、管理對象
便民服務大廳工作人員
二、崗位及職責
北杜有兩個便民服務大廳,陽光里便民服務站、空港花園社區便民服務室,根據工作需要,每個便民服務大廳各有工作人員5名,具體崗位及職責如下:
1.每個大廳設有1名大廳負責人
主要職責:
①負責做好大廳人員及事務的日常管理工作;
②負責安排并做好本大廳的對外宣傳工作;
③負責本大廳每月各項數據內容的統計上報工作;
④負責安排本大廳消防設施日常巡查、防疫措施的落實以及日常消殺記錄等工作;
⑤協助黨群服務中心副主任做好大廳的各項協調管理工作;
2.每個大廳設有2-3名綜合窗口工作人員,具體職責如下:
(1)加強業務工作的學習;
(2)熱情耐心的做好相關業務的辦理工作;
(3)按照分管副主任和大廳負責人的安排撰寫宣傳稿件;
(4)協助大廳負責人做好本月各項數據內容的統計上報工作。
3.引導臺設2名工作人員,具體職責如下:
(1)負責大廳消防設施日常巡查及記錄工作;
(2)加強防疫措施的落實,嚴格執行“七步工作法”
(3)做好日常消殺及記錄工作;
(4)負責便民大廳志愿服務工作;
(5)熱情接待群眾,負責來辦事群眾抽號及登記;
(6)協助窗口做好群眾辦理事項的引導和幫辦代辦工作;
(7)每星期撰寫宣傳稿件一篇。
注:按照大廳的工作實際,為充分調動工作人員的積極性,綜合窗口工作人員按照分管副主任安排進行引導臺和綜合窗口的輪崗工作制度,為崗位間的協作配合打好基礎,不斷提升政務服務水平。
三、考核原則
本辦法核定工作人員考核基礎分為100分,具體加減項如下:
1.加分項
(1)線上或線下受到群眾表揚的(送錦旗、表揚信等),每次/項加10分;
(2)獲得街辦領導口頭表揚的,每次/項加5分;
(3)獲得街辦、新城、新區或西安市表彰的,每次/項加10分、15分、20分、30分;
(4)每撰寫一篇宣傳信息并被采用的,每條/項加10分;
(5)撰寫和工作有關的優秀文章或在各級雜志報刊上發表的,每篇/項加20分;
(6)對便民服務工作獻言獻策并被采用的,每條/項加20分;
(7)上門幫辦代辦或者進社區(村)開展政務服務宣傳活動的,每次加10分。
2.減分項
(1)工作期間著裝或儀容儀表不規范者,發現一次扣5分;
(2)上班期間利用電腦進行與工作無關的行為,手機上網聊天、玩游戲等,發現一次扣10分;
(3)上班期間長時間未在工位,吃東西,說笑打鬧,大聲喧嘩,扎堆聊天的,發現一次扣5分;
(4)工位未按時打掃或打掃不干凈者,發現一次扣5分;
(5)上班期間工作配合不到位或拒絕協助配合者,出現一次扣5分;
(6)服務態度消極,對待群眾態度惡劣,造成不良影響的,發現一次扣20分;
(7)對領導安排的各項工作任務有抵觸情緒或者不能按時保質保量完成上級部門及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的,扣20分;
(8)未參加業務培訓或拒絕參加業務培訓的,每次扣10分;
(9)無故曠工、遲到、查人不在崗10分鐘以上者、未按時簽到和未按時值班,每次扣10分;
(10)除直系親屬婚喪嫁娶或法定假日請假外,一月內累計請事假2天以上,扣10分;
(11)線上、線下滿意度測評、評價器或意見箱收到群眾投訴舉報或投訴電話的,每次扣20分;
(12)每周撰寫一篇宣傳信息,未完成每次扣10分。
四、考核運用
每個大廳工作人員的加減分由各大廳負責人做好記錄,每月結束后下月第一個周三前將加減分情況報分管副主任審核。
1.根據每個工作人員得分情況進行綜合排名,每個大廳排名第一位的為當月的服務之星并給予一定物質獎勵,排名最后兩位者將崗位調整至引導臺一個月;
2.因任何原因被辦事處及上級部門通報批評者連續3個月不得評為服務之星,大廳負責人當月不得評為服務之星,當事人在接到通報一周內做出書面檢查;
3.工作人員月度排名低于60分者,服務站將及時反饋至各進駐單位(部門)并與其進行約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