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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大村民朋友們:
露天焚燒是一種違法行為,不僅污染大氣環境,危害身心健康,并且容易造成火災、交通事故等安全隱患。為切實加強環境保護,防止露天焚燒影響廣大人民群眾正常生產生活秩序,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現將有關露天禁燒事項告知如下:
一、嚴禁任何單位、集體、個人在任何區域內焚燒各種農作物秸稈和其他雜物,不得出現一起未經許可的露天焚燒行為,廣大群眾要從現在做起從自身做起,自覺做到不露天焚燒,并積極抵制、舉報露天焚燒的違法行為;
二、凡露天焚燒秸稈或其他雜物產生煙塵污染物質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119條規定,由區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可以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對露天焚燒除承擔經濟責任外,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馬王街道將成立禁燒巡查隊伍,對禁燒區內焚燒秸稈、枯葉雜草、垃圾等違法行為進行查處,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誰點火處罰誰,誰家地塊著火處罰誰。對因焚燒秸稈造成重大損失和影響的,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四、故意露天焚燒,不聽勸阻,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之規定,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露天焚燒引起火災,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重大損失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失火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村民朋友們,請大家不要露天焚燒,為保護碧水藍天,保護美好環境,建設美麗馬王作出自己的一份貢獻!
馬王街道辦事處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