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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情況
根據2023年5月自然資源部《關于深化規劃用地“多審合一、多證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資發〔2023〕69號)及2024年4月陜西省自然資源廳《關于進一步強化規劃許可規范規劃實施監督管理的意見》(陜自然資發〔2024〕75號)文件要求,制定了《西咸新區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豁免清單》。
二、編制依據
依據陜西省自然資源廳《關于進一步強化規劃許可規范規劃實施監督管理的意見》文件要求:對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技術標準、規范,在不影響周邊交通組織、公共設施使用和利害關系人合法權益、不改變建筑主體結構、不破壞景觀環境、保證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對老舊小區微改造、城市公共空間服務功能提升等微更新項目,可納入豁免清單管理。
《清單》參考了廈門、珠海、杭州、深圳等出臺的同類政策文件,同時結合新區實際,形成了《西咸新區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豁免清單》。
三、主要內容
《清單》分兩大類,共計11條。從豁免形式上分為無需辦理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免于辦理工程規劃許可證。無需辦理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或其他法律法規,不屬于規劃領域范疇的情形,免于辦理指原本需要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但本著簡化審批,提升管理效率的原則,進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手續豁免。
從類別上按照陜西省自然資源廳《關于進一步強化規劃許可規范規劃實施監督管理的意見》文件要求,分為老舊小區微改造、城市公共空間服務功能提升及微更新三大類。其中老舊小區微改造5項,如:老舊小區增設非機動車集中停放及充換電設施、加裝電梯等;城市公共空間服務功能提升2項,如環衛設施改造提升、公園綠地用地內建設雕塑移動廁所園林小品等建構筑物;微更新4項,如商業建筑內部的業態調整或者互換、加油站停車場設置一體化洗車設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