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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區資源規劃局(各新城、園辦)工作部:
為進一步規范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管理,減少審批層級,提高審批效率,提升公共服務水平。根據《自然資源部關于深化規劃用地“多審合一、多證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資發〔2023〕69號)及《陜西省自然資源廳關于進一步強化規劃許可規范規劃實施監督管理的意見》(陜自然資發〔2024〕75號),結合規劃管理工作實際,我局制定了《西咸新區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豁免清單》(以下簡稱《清單》),現予以印發,請遵照執行。
一、《清單》適用范圍為西咸新區直管區范圍。
二、《清單》中列舉的建(構)筑物類、設施設備類工程建設項目,在滿足以下條件前提下,可不再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一)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技術標準、規范;
(二)不影響周邊交通組織、公共設施使用和利害關系人合法權益、不改變建筑主體結構、不破壞景觀環境、保證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
三、《清單》分為無需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免于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兩類:
(一)無需辦理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或其他法律法規,不需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二)免于辦理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或其他法律法規,原本需要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但本著簡化審批,提升管理效率的原則,進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手續豁免。
四、建設行為若違反道路交通安全、建筑安全、城市市容容貌、戶外廣告、物業管理、房屋使用安全等法律法規規定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理。
五、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陜西省西咸新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