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財稅發展和金融工作有關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組織實施;分析預測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宏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宏觀調控、綜合平衡社會財力、改善金融發展環境、促進金融業發展和改革的意見建議;擬訂新區對新城的財稅政策、財稅體制和轉移支付制度并組織實施;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
(2)負責管理新區本級各項財政收支;負責編制年度預決算草案并組織執行,制定新區本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新區本級部門年度預決算的編制和調整工作;受新區管委會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報告年度財政預算、執行和決算等情況;負責政府預決算和部門預決算信息公開組織工作。
(3)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研究建立全方位、全過程、全覆蓋的預算績效管理體系,研究擬訂預算績效管理制度和實施辦法,組織開展財政資金預算績效目標管理、績效評估、績效運行監控、績效評價等工作;組織和指導各部門(單位)開展預算績效管理工作。
(4)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稅收調整政策,按照權限審批或報請新區管委會審批地方稅費的減免工作;按分工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負責管理財政票據;研究擬訂彩票管理政策和有關辦法。
(5)擬定新區國庫管理制度,組織實施新區本級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監督新區本級各相關單位資金管理等工作;指導新城開展國庫管理工作;負責制定新區政府采購制度,對新區本級政府采購業務實施監督管理,指導新城政府采購管理工作;負責建立健全新區政府購買服務制度,監督指導新區本級及新城政府購買服務工作。
(6)負責制定并組織實施財政投資評審制度;負責政府投資項目的概(預)算、竣工結算、竣工財務決算報告審核工作并出具評審結論;負責制定有關項目評審、投資控制、績效評價、財務效益評估、竣工財務決算等管理制度,并監督、檢查落實情況;對財政投資項目資金使用和管理進行跟蹤審核;參與政府投資項目評審、招投標及有關政府采購、財務核查等工作。
(7)貫徹落實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和政策;研究制定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并組織實施;編制新城政府債余額限額計劃;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防范化解地方債務風險工作;負責國際金融組織及外國政府貸(贈)款管理相關工作。
(8)牽頭編制新區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擬定新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制定需要新區統一規定的資產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新區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新區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和辦法;收取新區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按規定管理資產評估工作;負責制定并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擬訂并執行政府與企業的分配制度和辦法;研究擬定支持企業發展的財政政策。
(9)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制定考核標準,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負責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監管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推進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推動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
(10)負責審核并匯總編制新區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新區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業務辦理等工作;配合做好社會保險費征收管理工作。
(11)負責管理會計工作,貫徹落實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制定并組織實施會計核算相關政策規定,監督和規范會計行為;配合組織新區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配合做好注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管理;承擔財稅法規和政策執行情況、預算管理有關監督工作;監督檢查會計信息質量;指導并監督新城、街鎮財政財務管理工作,指導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工作。
(12)研究擬訂支持地方金融改革和發展的財政規定,按規定管理財政政策性金融業務,制定國有金融資本管理規章制度;負責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等政府融資拓展業務;負責管委會出資的各類投資引導基金的管理。
(13)配合國家金融管理部門駐陜機構做好金融監管相關工作;負責與新區內金融機構的業務聯系;負責區屬金融機構業務指導,參與區屬金融機構改革重組工作;推進新區資本市場發展,負責企業上市指導及上市公司規范發展、并購重組指導工作,推動多渠道直接融資;負責各類金融機構引進工作;負責協調推進農村金融改革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訂金融人才隊伍建設規則并組織實施。
(14)協調有關部門開展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風險工作;協調、配合有關部門查處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負責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和商業保理公司的監管工作。
(15)承擔新區政府債務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政府隱性債務化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新區國資管理和深化國資國企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16)承辦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2.對接聯系部門: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金融工作局、國家金融管理部門駐陜機構。
負責人:孫華
聯系電話:029--33186180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節假日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單位詳細地址:陜西省西咸新區能源金融貿易區能源路201號西咸大廈18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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