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職責:
(1)主管審計工作,負責對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于審計監督范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含自然資源資產和生態環境保護)履行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負責國家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等上級下達或授權的審計任務;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并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2)貫徹執行審計法律法規,制定并組織實施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和年度審計計劃,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3)向新區黨工委審計委員會提出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支出情況的審計報告,以及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情況及結果;負責向新區有關部門、新城以及新區所屬企事業單位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4)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范圍內作出審計決定:國家、省、市、新區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新區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新區黨工委、管委會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使用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新區投資和以新區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新區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新區重點國有企業、新區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境內外資產、負債和損益,新區駐外非經營性機構的財務收支;有關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上級審計機關授權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5)按照規定對新區黨工委管理的領導干部以及依法屬于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企事單位主要負責人任職期間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6)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7)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發現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或新區管委會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8)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于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9)承辦新區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2.對接聯系部門:市審計局。
負責人:趙娟
聯系電話:029--33585379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節假日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單位詳細地址:陜西省西咸新區能源金融貿易區能源路201號西咸大廈931室
分享: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